合肥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市民政局辦公室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總體情況
2021年,市民政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市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緊緊圍繞民政領域各項民生保障工作,不斷推進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全年政府信息公開頁面發布716條信息,切實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效。
(一)主動公開情況。2021年,市民政局認真落實市政務公開辦一系列部署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圍繞民政民生重點領域,狠抓主動公開落實,全年發布主動公開信息474條。
1.規範決策公開流程。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市民政廳認真落實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對《合肥市“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合肥市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實施細則》等重要決策,通過座談會、專家論證、書面徵求意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及時公布意見收集、採納情況,第一時間公開政策檔案,採取多種方式加強政策解讀。
2.加強政策公開解讀。2021年,共發布政策解讀信息12條,其中文字解讀11條、圖片解讀1條。通過安徽省民政廳入口網站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量45次,辦結留言數量86條,民眾滿意度100%。對社會救助、社會事務、未成年人保護、養老服務等熱點內容進行了全面講解,有效提高了政策解讀的權威性、時效性和科學性。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局規範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答覆工作,並及時對我局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進行分析匯總並公開。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9件,予以公開3件,均在規定時限內答覆申請人,未產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未產生收費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不斷健全公開機制,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民政部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及時修訂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了《合肥市民政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同時強化落實規範性檔案審查管理制度,強化規範性檔案立改廢動態管理。
1.開展規範性檔案“立改廢”工作。進一步提高規範性檔案公開質量,規範性檔案做到要素齊全,並提供線上查閱、檢索、下載等服務。梳理出現行有效的規範性檔案27件,決定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檔案8件。
2.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根據工作實際,對全市9個縣(市)區社會救助和養老服務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調整情況和信息公開情況進行了指導和評估。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合理打造“合肥市民政局”網站,順利完成局網站向集約化平台遷移工作,充分發揮政務公開主陣地的作用。同時打造好微信、抖音等新媒體的維護工作,不斷提升信息的更新率、準確率和用戶滿意度。實行信息發布“雙渠道”模式,為全市民政系統所有供稿單位提供平台操作上報審核和信箱報送審核雙通道,及時將各類信息資源收集匯總,並保質保量高效快速分發和傳播,形成全面、立體、高效的發布網路。
(五)監督保障情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組織全市民政系統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開展專題培訓,積極參加市政府組織的政務公開工作培訓,掌握新條例法定條文和時點時限要求,完善內部處置流轉機制,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同時加強信息發布審核,明確信息發布需經過編輯人員編輯、處室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三道流程,確保信息發布質量。
(六)貫徹落實新條例情況。我局利用入口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等新媒對信息公開新條例進行宣傳學習,給民政系統各單位下發學習通知,並要求開展自學,不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同時根據新條例對在單位醒目位置張貼民政信息公告牌,方便民眾及時了解。主動利用入口網站中“諮詢投訴”、“局長信箱”、“政策解讀”等欄目向人民民眾答疑解惑,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合肥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合肥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1
0
0
0
0
0
1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 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9
0
0
0
0
0
9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針對政策解讀效果有待增強,我局將進一步做好行政規範性檔案政策解讀,多發布圖解、媒體解讀,提升解讀質量。二是業務處室工作人員政務公開意識不強,我局組織加強培訓,提升政務公開意識。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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