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以下簡稱《條例》),由合肥市公安局編制,並予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編制:合肥市公安局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合肥市公安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省、市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全面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強化政府信息管理,持續加強政策發布解讀回應,認真做好重點信息公開,積極回應民眾關注關切,切實保障了人民民眾對我市公安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
(一)主動公開情況。持續開展政務公開“六提六促”專項行動和集中整改提升活動,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平。2021年,通過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發布公安信息117篇,更新格式不規範內容 25條;向市政府入口網站“中國合肥”報送全市公安機關信息170條;審核、匯總發布市局層面行政許可信息12207條、行政處罰信息10745條;深化“網際網路+監管”,按計畫完成旅館、典當、公章刻制、易製毒化學品、網際網路營業場所等行業抽查任務,及時將檢查結果通過網站及時對社會進行公示。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規範》,認真開展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主動加強與申請人溝通對接,了解真實需求,本著便民利民角度,滿足申請人信息公開訴求,切實做到依法有據、嚴謹規範、慎重穩妥。2021年,共受理、承辦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的事項36件,均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申請人,確保民眾滿意。
(三)建議提案結果公示情況。認真做好人大、政協定案提案辦理,嚴格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專門抓,承辦人員具體辦”的三級辦理工作責任,制定出台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方案,制定辦理工作時間表、路線圖,定期對標對表,全年共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78件,均在規定時限內高質量辦結,代表委員滿意率達100%,辦理結果在合肥市政務公開網進行公示 。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規範》,認真開展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主動加強與申請人溝通對接,了解真實需求,本著便民利民角度,滿足申請人信息公開訴求,切實做到依法有據、嚴謹規範、慎重穩妥。2021年,共受理、承辦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的事項36件,均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申請人,確保民眾滿意。
(三)建議提案結果公示情況。認真做好人大、政協定案提案辦理,嚴格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專門抓,承辦人員具體辦”的三級辦理工作責任,制定出台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方案,制定辦理工作時間表、路線圖,定期對標對表,全年共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78件,均在規定時限內高質量辦結,代表委員滿意率達100%,辦理結果在合肥市政務公開網進行公示 。
(四)做好政府信息規範管理。按照“先審查,後公開”、“一事一審”原則及相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嚴格執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程式,建立健全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做好每季度信息公開統計工作,及時填報信息報表;加大政策解讀回應力度,針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政策,主動向社會進行公開、解讀;積極與市相關部門對接,對於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輿情問題,做到快速處置。
(五)加強政務公開平台建設。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平台建設,充分發揮“合肥警方”新媒體平台的“頭雁”效應,以“合肥警方”為龍頭的13個市局新媒體平台為牽引,全市公安69個政務新媒體平台同頻共振,矩陣聯動,融合發展,24小時不間斷向廣大民眾開展正面宣傳,多種形式增加信息公開方式。2021年共發布稿件1萬餘篇,網民點擊、瀏覽超1.5億人次。
合肥市公安局_信息公開
(六)完善政務公開監督保障。制定2021年度政府公開年度計畫、目標、措施及工作要點,明確全年工作重點、具體內容和工作要求。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局入口網站及政務新媒體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載體建設。將政府信息公開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評,加強工作督導和推進。建立分管領導和聯絡員責任制,實行“每周一匯總,每季一通報”,詳細點評日常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查找短板,整改提升。組織開展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一年來,我局政務公開工作實現零問責。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0
 2
 15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462531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3618044
行政強制
 107242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18005.79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32
1
33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3
3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1
1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1
21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2
2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1
1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複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7
7
(七)總計
32
1
33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合肥市公安局_信息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4
2
3
2
5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合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整體紮實有序推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開的深度廣度不夠;二是政務公開平台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和拓展;三是政務公開的隊伍力量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四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規範。五是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下一步,我局將以問題為導向,針對性採取改進措施,全面推進公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探索建立更加規範、高效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二是不斷最佳化工作流程,嚴格落實責任,提高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三是繼續抓好培訓工作,組織多層次、多形式地學習《條例》;四是進一步創新政務微信運營管理,配強工作力量,讓公安信息公開發布更生動、更有特色。五是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持續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大公安機關政府數據資源開放利用。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處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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