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實施方案

《合肥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實施方案》是2022年6月合肥市財政局、市民政局聯合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實施方案
  • 實施時間:2022年7月2日
  • 發布單位:合肥市財政局、市民政局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2年6月,合肥市財政局、市民政局聯合發布《合肥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實施方案》。

內容解讀

根據方案,保障對象將包括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則是指父母因重大困難無法履行撫養和監護責任的兒童。
根據方案,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與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基本生活費實行統一標準,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2035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上述保障標準執行;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含開發區,下同)適當提高供養標準。
根據方案,社會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將遵從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鄉鎮(街道)查驗(審核)相關資料、縣(市)區民政部門確認(審批)申報材料的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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