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國土資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關於印發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合政辦[2008]20號),由合肥市國土資源局編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本報告在合肥市國土資源局入口網站上公布。其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精神,積極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緊緊圍繞國土資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和民眾關切事項,拓展公開渠道,深化公開內容,提升服務水平,依法、及時、準確、有序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於國土資源管理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促進國土資源管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為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1、改版網站渠道。加入合肥市政府網站集群,對局入口網站進行了全新改版,嚴密組織技術力量,做好“中國·合肥”政府入口網站國土資源信息報送、合肥市國土資源局入口網站信息更新工作。
2、規範保密審查和信息公開程式。嚴格貫徹“先審查、後公開”和“一事一審”原則,並將政府信息公開發布與公文製作和運轉流程相結合,各處(室)、事業單位填寫公文簽發時,均有勾選“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選項,並註明理由,從源頭上保障了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在網站上發布的各類信息,均按《合肥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規定,列舉擬公開的信息目錄,信息產生的處室、分局、事業單位負責公開前的保密審查並填寫是否公開的審查意見,經由分管領導審查批准後予以信息發布。主動公開事項如變更、撤銷或終止,都必須作出說明,再經由分管領導審查批准後予以信息發布。
3、人員保障。我局要求責任處室和所屬分局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指定1名信息員負責本處室和分局信息公開報送工作,法規處落實2名兼職人員負責國土資源信息公開工作辦理、報送或發布。
4、發布登記制度。建立政府網站發布信息登記制度,每一條發布的信息均有登記在冊。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85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我局規範建設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及時更新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完善目錄分類設定,做好信息整合連結,方便社會公眾檢索查詢。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目錄分為九大類:一是機構設定類;二是政策法規檔案類;三是規劃計畫類;四是部門動態類;五是財務信息類;六是行政執法項目類;七是行政執法結果類;八是公告和新聞發布類;九是人事信息類。另外,我局還結合本部門的業務特點,在入口網站還單獨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和征地拆遷類,著重對重點業務環節進行主動公開。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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