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企業股利

合營企業股利是可用於在投資者間分配的利 潤。合營企業從本年實現的利潤中,扣除應上繳的所得稅以及提取的三項基金後的餘額即構成了企業的淨利潤。

企業的淨利潤加年初企業保留的未分配利潤,再扣除本年決定保留的未分配利潤,即形成了本年股利分配 額。股利按投資各方的註冊資本比例進行分 配。合營企業以前年度如有虧損,應先從本年利潤中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之前,不得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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