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夥型聯營
- 外文名:The partnership type associated
- 性質:聯營組織
- 確定:不具備法人資格
指參與聯營各方,在經核准或協商的生產經營範圍內,按照契約約定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並以各自投入的財產承擔連帶責任。這種聯營的核心與法人型聯營的區別是:它是一種...
需要注意的是,準則中的聯營企業與中國民法中的聯營企業的概念是不同的。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聯營具有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營和契約型聯營三種形式。"企業之間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合夥型聯營體和個人合夥對外債務糾紛案件應否一併確定合夥內部各方的債務份額的復函》在1992.03.1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從經濟契約的管理實踐看,聯營契約應分為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營、協作型聯營3種契約,因此,對聯營契約文本的分類,也應以聯營契約的這種分類為標準。...
鬆散型聯營又稱契約型聯營、協作型聯營,指聯營各方按照契約的約定相互協作,但各自獨立經營,各自承擔民事責任。...
1、法人型聯營契約糾紛案件,由法人型聯營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2、合夥型聯營契約糾紛案件,由合夥型聯營體註冊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3、協作型聯營...
(2)合夥型聯營。指參加聯營的各方按協定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組成一個合夥性質的經濟聯合組織。合夥型聯營不具有法人資格。在參加民事活動時,合夥聯營財產由合夥體...
聯營公司合夥型聯營 這是一種半緊密、較穩定的聯合形式,它是指聯營各方以財產、技術、勞務等出資,共同經營,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定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
它包括:法人型聯營契約、合夥型聯營契約、協作型聯營契約。 聯營契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第四條訂立聯營契約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應當符合國家計畫和國家、...
法人合夥,是指企業和企業之間或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依照合夥協定共同經營的形式。中國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聯營形式之一。法人合夥與個人合夥的性質比較接近,具有下列屬性:...
法人型聯營契約就是當事人各方約定聯營後組成新的法人的聯營契約。合夥型聯營契約是當事人約定聯營後不組成新的法人,僅組成合夥體的聯營契約。在合夥型聯營體中,...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合夥型聯營體和公民合夥組織對外債務糾紛案件應否一併確定合夥內部各方的債務份額的復函》在1992.03.1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第三條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不得採取合夥型聯營和法人型聯營。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在聯營期間,雙方的法律地位、名稱和財務...
無論法人型聯營還是合夥型聯營,聯營各方是互擔風險,共享利益。所謂規避聯營行為,就是名為合夥型聯營或者法人型聯營,但卻約定有一方當事人只享受利益、不擔風險的...
如按照創設方式的不同,可以將非法人組織分為公民或法人之間合夥創設的合夥性組織(如個人合夥組織和法人合夥型聯營組織)及單獨創設的獨資組織(如企業法人設立的領有...
1、合夥組織的共有財產處於相對獨立於合夥成員的地位,合夥組織的債務應首先用合夥型聯營的共有財產進行清償。當清償之後還有剩餘時,應該按各成員所占有的份額或協定...
例如,在合夥組織中,合伙人未投入合夥經營體中的個人財產與合夥的財產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分割界限;在合夥型聯營體中,組成聯營體的各單位未投入聯營體的所有其它財產...
(1)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獨資企業、合夥組織;(2)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夥型聯營企業;(3)依法登記領取我國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
2)合夥型聯營聯營各方仍然保持各方獨立的法人資格,各方共同出資另組聯營組織,即合 相關圖書 伙組織或者合夥企業,聯營企業盈利由聯營各方按出資比例或者協定的約定...
聯營協定書依據各方聯合的緊密程度和組織結構的不同,可以分為法人型聯營協定書、合夥型聯營協定書、協作型聯營協定書。(1)法人型聯營協定書,又稱緊密型聯營協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