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事務執行權

合夥事務執行權,執行合夥事務的權利。合伙人均有事務執行權。如果合伙人約定由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執行合夥事務的,則其他合伙人沒有合夥事務執行權,不參與合夥事務的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夥事務執行權
  • 釋義:執行合夥事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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