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會計鑑定一詞,系我國法學者1954年翻譯蘇聯教材《會計核算與司法會計鑑定》而得。
司法會計鑑定一詞,“司法”和“會計鑑定”組成,二者在“司法會計”一詞中的含義和作用不同:
“司法會計”一詞中的“司法”二字的含義是指訴訟,它界定了司法會計鑑定活動的社會屬性,即司法會計鑑定是一種法律訴訟活動,使司法會計能夠與會計、審計活動中的會計鑑定相區別。
“司法會計”一詞的“會計鑑定”二字則是指其作為訴訟活動的內容,使司法會計鑑定能夠與法醫學鑑定、司法筆跡鑑定等相區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法會計鑑定
- 時間:1954年
- 含義:取得司法會計鑑定資格鑑定機構等
- 對象:訴訟涉及的財務會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