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台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0〕98號),設立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是主管外事、僑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台州市政府外事辦公室與市政府僑務辦公室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 地區:台州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取消協同有關部門開闢、調整和管理本市的對外參觀單位,協助旅遊主管部門做好涉外旅遊政策指導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外事和僑務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和僑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制定外事和僑務工作的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歸口管理本市各部門和單位的外事和僑務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提出執行有關外事和僑務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督促檢查市級各部門和單位及各縣(市、區)貫徹執行外事和僑務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的情況;負責處理本市的政治性涉外事項。
(二)協調本市各部門的外事和僑務活動計畫;協同各部門和各縣(市、區)處理重大涉外和涉僑事項;研究審查市級各部門和單位有關涉外和涉僑工作事項;協助中央和省有關部門做好需要地方配合進行的外事和僑務工作。
(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外經濟工作,為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等做好中介和諮詢服務工作,並做好有關政策的指導和把關。
(四)開展並管理本市與外國締結友好城市以及縣(市、區)基層單位對外友好的活動;了解國家有關友好城市的情況,並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措施,為本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服務。
(五)了解和掌握本市外事工作及外國人在本市活動的情況及全市乃至國內外僑情;歸口管理並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外國技術人員、外僑和外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中的外籍人員;負責管理和選派或推薦本市內外籍人員的雇員。
(六)負責歸口管理本市僑務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保護華僑、港澳同胞的正當權益和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工作;負責認定華僑、歸僑、僑眷身份;統籌協調本市的海外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的工作。
(七)負責管理來本市參觀訪問的重要外賓和進行公務活動的各國駐華使、領館人員以及前來採訪的外國記者;負責管理和協調市級各部門和各縣(市、區)與外國駐華使、領館的聯絡、交流工作;接待外賓、華僑及重要經貿團組與人員;統一負責和管理與我駐外使館的信息聯絡和工作交流;統籌辦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人的對外交往事宜。
(八)負責辦理本市因公出國(含赴港澳地區)團組人員和邀請外國人來華人員的審核報批手續;負責辦理本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簽證有關手續;負責辦理本市外國來華人員的邀請函電和簽證函電,以及其他有關出入境事項;了解出國團組或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掌握應邀外國人來華的情況;負責護照的收繳和保管工作。
(九)配合和協助市委外宣辦、新聞辦會審本市的重要涉外報導;負責對本市外事僑務幹部、涉外人員及出國(境)團組人員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外事紀律、外事僑務業務等方面的教育;配合和協助市紀委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執行外僑紀律的情況。
(十)指導、開展對華僑華人、香港和澳門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聯絡服務工作,開展特別行政區僑界的聯誼工作;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負責捐贈項目的申報、備案和歸口管理,指導並參與監督涉僑捐贈財產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各縣(市、區)和市級各部門、各單位外事僑務工作;培訓外事和僑務工作人員。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政府僑務辦公室)設4個職能處室。
(一)人事秘書處
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等事項的管理;負責機關文秘、財務、信息、檔案、接待、會務、車輛管理、機要、保密、安全保衛、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出入境管理處
負責管理、辦理因公出國(境)審批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外事紀律教育,並核查其在國外的活動情況;管理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使領館人員和外國記者;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在台州外國專家和其他外籍人員,協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突發性事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機構的領事保護工作;負責辦理來本市從事經貿和科技活動的外國來華人員的邀請函電的受理、審核和簽發工作,負責辦理本市外國來華人員(除經貿和科技外)申請長期工作簽證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三)國際港澳交流處
負責國際交往渠道的拓展和對外友好交流事務;負責指導和管理我市與香港、澳門日常往來事宜;負責本市與國外友好城市的簽約、報批及友城間交流項目的推進與落實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各縣(市、區)等基層單位的對外友好交往和友城締結工作;負責外賓來訪我市的接待工作;負責辦理市領導對外交往及應邀出訪的有關事宜;協助有關部門引進海外資金、人才、技術,做好信息傳遞工作。
(四)僑政處
負責僑務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保護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和歸僑僑眷的正當合法權益;負責海外華僑和重要僑團來我市的接待工作;負責捐贈項目的申報、備案和歸口管理,指導並參與監督涉僑捐贈財產的使用和管理;承辦僑政信訪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妥善自理涉僑事宜;負責華僑、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工作;開展華文教育、僑務對外宣傳和涉僑文化交流工作;推動海外技術、人才和資金的引進;加強與新生代華人華僑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的聯繫,鞏固和拓展僑務工作網路;開展僑資企業的聯絡聯繫工作,維護海外僑商在台州投資的合法權益;負責開展海外交流協會和僑商投資企業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繫和指導各縣(市、區)僑務部門開展僑務工作。

人員編制

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行政編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事業單位

(一)台州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科級職數1名。
(二)台州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7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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