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口計生委

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有關精神,起草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人口計生委
  • 地區:浙江台州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全市的人口發展戰略,根據省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全市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制定下達各縣(市、區)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項指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進行全市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執法檢查,查處計畫生育違法案件;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三、受市委、市政府委託,負責制訂、下達各縣(市、區)和各部門的人口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指標,並對各縣(市、區)進行檢查、督促、考核、評比和責任兌現獎罰。
四、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落實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問題實行綜合治理。
五、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性的人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生育觀念。
六、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與衛生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國務院《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條例》,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指導各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以避孕節育和生殖健康服務為主的計畫生育優質服務;負責藥具發放管理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七、制定人口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市人口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
八、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聯繫協調公安、工商、勞動保障、衛生、房產管理等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職責,負責跨省市地之間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的協調工作,促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
九、制定全市人口計畫生育系統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組織實施;承擔全市人口計畫生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實施並監督人口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的貫徹實施;指導全市人口計畫生育系統信訪工作,受理並查處人口計畫生育信訪案件。
十一、指導計畫生育協會、人口學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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