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黃巖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台州市黃巖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台州市委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台州市黃巖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辦〔2011〕72號),設立台州市黃巖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台州市黃巖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主管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黃巖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發布文號:〔2011〕72號
  • 地點:台州市
  • 職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附則,

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兩非”,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受政府委託調查研究起草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我區的人口發展戰略,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我區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進行全區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執法檢查,查處計畫生育違法案件;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三)受區委、區政府委託,負責制訂、下達鄉鎮、街道和各部門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指標,並進行檢查、督促、考核、評比和責任兌現獎罰。
台州市黃巖區計生局
(四)開展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落實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問題實行綜合治理。
(五)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性的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生育觀念
(六)制定全區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綜合治理工作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綜合治理工作。
(七)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與衛生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國務院《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指導基層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以避孕節育和生殖健康服務為主的計畫生育優質服務;負責藥具發放管理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
(九)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日常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公共服務工作機制,聯繫協調公安、工商、人力保障、衛生、民政、城建、交通、經信等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職責,負責跨地區之間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協調工作,促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
(十)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組織實施;承擔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具體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實施並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的貫徹實施;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訪工作,受理並查處計畫生育信訪案件。
(十二)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文秘、檔案、信息、保密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局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辦檢查;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具體工作;負責局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接待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行風建設工作;負責實施並監督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的貫徹實施;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及避孕藥具的中長期需求計畫;監督全區違法生育社會撫養費、計畫生育流動人口四項手術經費、計畫生育手術經費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統計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二)政策法規宣傳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並組織開展執法檢查;依法規範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辦事程式和執法程式,指導、督促基層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查處計畫生育違法案件;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做好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新家庭計畫等活動日常工作;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抓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網路建設,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協同宣傳、教育、文化、新聞等部門和單位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負責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理論研究;負責計畫生育基層規範化和基礎建設工作;抓好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落實;制定全區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綜合治理工作規劃,組織、協調、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落實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問題實行綜合治理;對再生育及特殊情況生育進行審批。
(三)人口規劃統計科技科
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我區人口發展戰略,編制全區中、長期人口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下達各鄉鎮、街道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項指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織對各鄉鎮、街道人口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評估;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和統計執法檢查,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定期進行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數據統計分析;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和計算機網路建設及管理工作;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課題研究;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規劃、規範和管理:宣傳、推廣、引用計畫生育科技新技術、新成果,蒐集、整理、彙編計畫生育科技情報資料,搞好計畫生育科技諮詢;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負責監督、指導計畫生育技術、藥具發放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負責計畫生育衛生技術培訓;按照國務院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負責計畫生育優質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
(四)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規定,負責檢查、督促流出、流入人口的《婚育證明》發放和驗證工作;抓好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生殖健康和技術服務等工作;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負責全區流動人口統計數據的匯總,建立全區流動人口管理的帳、卡、冊,健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檔案,掌握流動人口的婚育情況;聯繫協調公安、工商、人力保障、衛生、民政、城建、交通、經信等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職責;負責跨地區之間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協調工作,對流動人口實行計畫生育綜合治理;負責城市下崗、待業人員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和企業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l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職數6名。

事業單位

(一)區計畫生育協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列入群團序列,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5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1名。
(二)區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指導站,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2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3人。
(三)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執法大隊,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1人。
(四)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1人。
(五)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股級職數1人。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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