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水務局是主管水行政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股、水資源管理股、建設與管理股、水保農水股、機電管理股和法規與安全監督股7個股室,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水庫移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市水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山市水務局
- 地區:台山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直屬單位有14個,具體包括市水政監察大隊、大隆洞水庫管理處、深井水庫管理處、塘田水庫管理處、桂南水庫管理處、岐山水庫管理處、響水潭水庫管理處,豬乸潭水庫管理處、南坑水庫管理處、陳坑水庫管理處、丹竹水庫管理處、大隆逕水庫管理處、烽火角水閘管理處和台山市水土保持站。
主要職責
三、負責本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統一管理。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水源監測、水環境調查評價,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歸口管理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和鄉鎮供水工作;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區劃分和限制排污總量建議;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四、組織實施和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協調和仲裁部門間和各鎮(街、場)間的水事糾紛,負責組織和協調涉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組織實施和指導水務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江河河口、灘涂的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管理、指導、監督全市範圍(除江門市管河道外)河道采砂工作,實施河道占用許可制度。
六、負責制定水土保持的措施,組織、指導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組織實施水土保持項目核准制度。
七、負責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組織實施水庫安全調度、水庫控制運用計畫核准制度。
八、主管本市水務和涉水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市水務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和安全監督,負責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區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九、指導各鎮(街、場)水務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開發調查和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對水利和小水電工程進行行業管理,組織建設和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組織協調機電排灌工程和農村小水電、電氣化建設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指導水務隊伍建設,管理直屬單位。
十、承擔水務系統的科技、教育和技術合作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工作,承擔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對各股(室)的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重大會議的組織、政務信息、紀檢監察、職稱評定、文秘、科教、信訪、保密、保衛、宣傳、婦女、計畫生育等行政事務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基層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的黨務工作和安全生產的管理。
二、計畫財務股
組織對水利水電基建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綜合統計、行業財務管理、審計監督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水資源費、水費、堤防保護費的使用工作;指導水利綜合經營工作的開展。
三、水政股
負責執行水利的政策、法規和政策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水行政複議和水利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保護工作;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協調處理水事糾紛;擔負水土保持工作的實施。負責水資源費和水土保持補償費等的徵收工作。
四、農田水利股
負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鄉村供水、人畜飲水、農村節約用水和科學用水工作;負責農田水利工程的配套計畫和江海圍堤的整治規劃編報、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指導基層水利技術隊伍建設工作。
五、規劃建設股
負責擬訂水利發展計畫、流域綜合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對大中型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申報的審核;組織水利建設項目的報建、開工審批及工程後評價;監督指導工程招投標、建設監理和工程質量;具體負責大中型水利工程項目的勘測、設計工作。
六、工程管理股
負責大中型水庫、水閘等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對水利工程防洪安全進行行業管理和對水庫大壩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農田水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具體指導基層單位綜合經營工作;承擔水庫新、老移民的安置工作。
七、機電股
負責小水電工程的發展規劃和開發利用;負責小水電站、機電排灌、電網等設備更新、改造、擴建等項目的審查、管理;對小水電站、機電排灌站進行歸口統一管理。
八、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簡稱三防辦)掛靠水利局,主要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防汛、抗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