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情況
1962年,原“基督徒聚會處”主要同工,美籍華人李常受在美國創立“呼喊派”組織。自1978年以來,把香港、台灣作為據點,廣州為跳板,溫州、魯山為基地,以國內基督教“小群派”骨幹分子為組織發展基礎,在國內一些省、市、自治區進行全面滲透活動,迅猛發展蔓延。至1983年春,僅河南省的“呼喊派”活動就涉及許多地、市、縣。他們籌集經費,大量偷運李常受的反動著作、小冊子和錄音磁帶,策動內地骨幹分子層層建立地下組織,煽動信徒反對黨和政府的領導,舉行非法集會,晝夜狂呼亂叫,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生產,他們甚至公開叫喊要在中國建立“神的國度”,妄圖推翻共產黨的領導,顛覆社會主義中國。【李秀清《呼喊派的反動本質及其危害》(《河南公安學刊》1992年02期)】
1983年5月5日,全國兩會在上海召開會議,討論“堅決抵制李常受的異端邪說”。稍後宗教事務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抵制李常受的呼喊派,呼喊派負責人大量被捕。
1983年,各地公安機關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根據中共中央19號檔案精神,依法對“呼喊派”組織進行了打擊,懲辦了一批嚴重觸犯刑律的骨幹分子,但境內外“呼喊派”組織的骨幹分子不思悔改,仍堅持反動立場,繼續與人民為敵,他們沆瀣一氣,在海外李常受等人的操縱和支持下,繼續在全國各地進行滲透和串聯活動。
1987年,根據“呼喊派”在河南、浙江、福建等地恢復活動的情況,再次開展查禁取締工作,進行集中打擊行動,打擊少數為首分子,教育爭取民眾。經過取締處理之後,基本上摧垮了“呼喊派”的勢力。不過,“呼喊派”並未偃旗息鼓,其惡劣影響並未完全絕跡。
2002年,中國基督教雜誌《
天風》第7期刊登《關於反對邪教、抵制異端邪說的決議》,決議稱:一些打著基督教旗號的邪教活動頻繁,嚴重影響和破壞了基督教的形象。如“東方閃電”、“呼喊派”、“門徒會”、“被立王”、“主神教”等。他們置國家法律於不顧,犯罪作惡,殘害生命,危害社會,其種種惡行,嚴重危害了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破壞了社會穩定。對此,會議要求廣大基督教堅決反對邪教,尤其是反對那些打著基督教旗號的邪教,支持政府依法取締邪教。
上海為例
1979年,李常受乘中國對外開放之機,向國內進行滲透,策劃建立和擴展“呼喊派”的組織和活動,先在廣州建立秘密據點,後又把活動擴展到全國20多個省市,上海是重點滲透地區之一。李曾多次派人來滬發展成員,建立秘密交通聯絡點線。
1979年初,香港“呼喊派”派人入境與上海原基督教小群派張錫康等人聯絡,帶來了李常受的講道錄音和反動書刊。
1980年初,境外“呼喊派”加緊對上海滲透,先後派出20多人來滬,上海市參加“呼喊派”活動的有50餘人。他們反對“自治、自養、自傳”,攻擊中國共產黨的宗教政策,接受海外反動勢力的經濟資助,撰寫污衊
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迫害教會的反動宣傳品,向境外提供情報。
為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1983年3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對參與“呼喊派”活動的為首分子張錫康、賀兆清依法逮捕。同年11月22日,報請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公安局發布《關於取締反動組織‘呼喊派’的決定》。宣布:
一、取締‘呼喊派’反動組織,禁止一切活動,收繳其所有反動宣傳品及非法印刷工具;
二、對‘呼喊派’反動組織的為首分子,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受蒙蔽參加‘呼喊派’活動的一般成員,必須提高政治覺悟,分清敵我界限,凡能愛國守法者,不予追究,不加歧視,一些繼續執迷不悟,必將依法懲處。”
在宗教部門的配合、支持下,上海公安機關對“呼喊派”反動組織進行了全面取締,對參與“呼喊派”活動的7名骨幹分別進行傳訊審查;對參與“呼喊派”活動的一般成員,會同宗教部門舉辦學習班,提高認識,認清問題,反戈一擊。同時,在上海市基督教界廣泛進行宣傳教育,揭露“呼喊派”的反動本質和罪惡活動,受教育的教徒達1萬多人。整個取締工作,歷時2個月告一段落。
1984年10月19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張錫康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判處賀兆清有期徒刑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1986年後,上海“呼喊派”又重新抬頭活動,公安機關再次開展工作,不讓其蔓延發展。
揭露面目
什麼是“呼喊派”?
“呼喊派”是隱藏在基督教內的一個反動組織,它的頭子是“小群派”7大使徒之一李常受,披著宗教外衣的李常受在政治上瘋狂地反共反人民。1949年4月,上海解放前夕,李常受為逃脫人民的懲罰,逃到台灣。1962年,他遷居美國洛杉磯,並加入美國籍。六十年代末,李常受在洛杉磯發起“呼喊”運動,鼓吹“道的時代”已經過去,已轉入靈的辦法“釋放靈”。他們在聚會時的主要特點是集體大聲重複呼喊“喔主”、“
阿門”、“
哈里路亞”,等等,故而得名“呼喊派”。
李常受歪曲基督教教義,妄稱“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把《聖經》中“求告主名”改為“呼喊”,讓信徒在聚會時大聲呼喊“常受主”;叫嚷要“搗整個基督教的亂”。該組織骨幹公然攻擊黨和政府,叫嚷要“把教會組織起來,與共產黨和政府對抗到底”。
七十年代末,李常受之流乘我國
對外開放和落實
宗教政策之機,通過國內原“小群派”中頑固堅持反動立場的分子,開始有計畫有目的地向大陸內地進行滲透活動。他們利用各種渠道,使用各種手段,秘密運進李常受的著作以及宣揚李常受反動觀點的書刊、錄音磁帶等。為了掩蓋反動觀點和罪惡目的,李常受的著作及其他宣傳品都被披上了宗教“屬靈”的外衣。據統計,此類書籍和宣傳品有三、四十種之多。例如,由
台灣福音書房出版的《活在靈中》、《主的恢復:吃》、《吃主》、《國度的操練》、《神的建造》、《靈與生命》等,還有香港教會書室印發的,實際也是宣傳李常受異端邪說的《操練敬虔》、《主就是那靈》、《真理號聲》等。他們聲稱“天上早已被主占領,地下現要我們去占領”;煽動教徒不要以過正常的宗教生活為滿足,要準備“在戰場上享受神在仇敵面前為我們擺設的筵席”;指出“呼喊派”首要任務是,“要在一地一處建造神的家”,實現“神統治的國度”;煽惑信徒要與“與掌權者斗”;鼓吹“基督徒不能獨立,必須建造在一起”,無條件地接受海外李常受等人的指揮和控制;揚言要對國內教會進行“破碎”,把熱愛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擁護“三自愛國會”的人清除掉,等等。其囂張程度不亞於逃離大陸前的李常受。(詳見中文百科詞條“地方教會”義項四)
社會危害
據李秀清《呼喊派的反動本質及其危害》(《河南公安學刊》1992年02期)一文指出:
李常受的異端邪說滲透到境內,不但在信仰方面給國內基督教造成混亂,而且在政治方面對我國造成極其嚴重的危害,最顯著的有下列幾方面:
(一)煽動信徒對抗社會主義四化建設,聖經上說,“眾人以為美的事”,基督教徒都應當“留心去作”(《聖經》:羅12:17),才能得眾民的喜愛(《聖經》:徒2:47)。但是,李常受之流把基督徒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提高政治、思想、道德水準,說成是“與神作對”,煽動信徒民眾“向一切事辭職、退休”,說那些“全都是垃圾”(《福音書中的基督》第83頁),唆使信徒對抗社會主義四化建設的進行。
(二)煽動宗教狂熱,損害公民身心健康,給社會造成嚴重危害。在浙江的農村信徒中,因受“呼喊派”影響而精神失常者,已有好幾起,甚至還有個別漁民,由於“著迷”,要“投身於聖靈的水流”,竟投身江海致死。在河南,也有個別受嚴重毒害的信徒,例如
南召縣的尹保春,竟殘無人性地將他9歲的獨生兒子哄騙到山上殺害,妄稱這是他效法“
亞伯拉罕愛主,獻兒為祭”(1981年9月14日《
河南日報》載:《殺子獻忠,國法難容——尹保春被判死刑》),其他信徒,即使沒有達到如此瘋狂的程度,也因經常參加“呼喊”聚會而被搞得精神恍惚,力竭精疲,嚴重危害身心健康,影響生產和工作。
(三)擾亂社會治安,破壞
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1981年秋季的一天下午,山東
魯縣幾個“呼喊派”骨幹分子,在一個農村架起高音喇叭,召開數百人的民眾聚會,集體大聲“禱讀”,重複“呼喊”,攪得村里民眾會不能召開,生產無法安排,村幹部勸阻,他們充耳不聞。直到鄉政府派人前去時,幾個“呼喊派”頭子覺得勢頭不妙,才騎腳踏車逃走。還有浙江平陽一帶的“呼喊派”分子,糾集300多名信徒衝擊唐川“三自愛國會”會場,用打、砸、搶手段,明目張胆地破壞正常宗教生活。呼喊派的這類活動,在一些地區時有發生,嚴重地擾亂了社會治安,對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十分不利。
(四)破壞
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呼喊派”的骨幹分子煽動信徒到處辱罵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的人是“賣主賣友”的“
猶大”,出賣教會的“叛徒”;辱罵參加三自愛國組織的教會團體是“大淫婦”;揚言要用“呼喊”的聲音把“
耶利哥”城喊倒。這種瘋狂的活動,導致了1982年新春的“東陽義烏事件”(見1983年《春風》第二期刊登的鄧福村的文章:《所謂“東陽義烏事件”的真相》)。在這次事件中,他們狂妄地叫喊要“打倒三自”、“要與掌權者斗”等等,並聚眾毆打前去制止他們非法活動的公安幹警。
(五)妄圖推翻
中國共產黨,顛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李常受之流鼓動信徒“在地上建立一個主基督的國度,使撒旦的國崩潰”(《真理號聲》第12篇)。1982年6月,浙江“呼喊派”在平陽召開一次會議,提出“要以農村包圍城市”,“要與掌權者都”,“一年打下浙江省,二年打下全中國”等狂妄口號。
從“呼喊派”的歷史和現實危害中,我們可以看出“呼喊派”不是合法的宗教組織,它是受境外敵對勢力支配,以宗教“屬靈”面目出現,披著宗教外衣進行非法活動的反動組織。因此,對“呼喊派”的活動必須給以充分的揭露和有力的打擊。
演變情況
邪教組織 | 邪教頭目 | 建立時間 | 建立地點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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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受教 | 馮志里 | 1988年 | 河南 | 原呼喊派骨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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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維山 | 1989年 | 黑龍江 | 原呼喊派骨幹 |
| 王永明 | 1990年 | 安徽 | 原呼喊派骨幹 |
| 吳揚明 | 1988年 | 安徽 | 原呼喊派骨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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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神教 | 劉家國 | 1993年 | 湖南 | 原被立王骨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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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主
黑龍江骨幹趙維山自封為“能力主”,自稱是“耶穌第二次道成肉身顯現”,要求信徒聚會時改呼“'常受主”為“能力主”﹙經打擊取締後又演變出“實際神”組織﹚。
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
安徽“呼喊派”骨幹王永民等人非法成立“
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狂稱要“打山河,創王權,奪撒旦政權”。該組織煽動信徒搶占教堂和聚會點,圍攻毆打國家機關工作職員,哄鬧黨政機關。“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頭子王永民曾組織千餘名信徒同時到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69個大中城市散發要求人們信仰李常受的《爆炸新聞》等反動宣傳品,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一些骨幹打著宗教旗號,從事姦污婦女、詐欺錢財等違法犯罪活動,給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很大的危害。
被立王
邪教組織“
被立王”是由“呼喊派”骨幹吳揚明於1988年創立的,曾一度在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活動點500多處,發展信徒數萬人。該組織體系分為“父王”(吳揚明)、“權柄”、“代權人”、“服權人”、信徒5個等級,並制定了嚴格的戒律。
吳揚明歪曲利用《聖經·路加福音》中“被立”一詞,自稱“被立王”,宣稱:“世界末日就要到來,只有信'被立王’才能得救;若不信就要受懲罰,遭到屠殺”,以此蠱惑、脅迫民眾加進該組織。
吳揚明等人惡毒攻擊黨和政府,聲稱要在2000年之前“推翻撒旦政權,建立新天新地的神國”。他將《聖經》中的“蒙召”解釋為女信徒與他發生性關係,稱只有這樣才能得救,先後以誘騙和脅迫手段共姦污成年婦女和幼女數十人,僅被查證的就有19人。他還要求信徒繳納“奉獻款”,聚斂錢財數十萬元。該組織活動給部分農村地區的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很大危害。
1995年8月28日,公安部在給安徽省公安廳《關於對“被立王”組織依法定性的批覆》(公政【1995】第470號)中,認定“被立王”為邪教組織。
主神教
“主神教”是“被立王”骨幹劉家國於1993年創立的,活動涉及22個省、市,矇騙民眾萬餘人。該組織成員分為“主神”、“在上主”、“四活物”、“七天使”、“省權柄”、“縣權柄”、“各級同工”7個等級。劉家國自稱“主神”,製造、散布“世界末日即將來臨,只有信仰'主神’才能得救,要團結在'主神’四周,終極建立神的王國”等迷信邪說。劉還以“賜神靈”為名,強姦婦女19人;以繳納奉獻糧、奉獻款為名,詐欺錢財40餘萬元人民幣。其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了部分地區的社會政治穩定,給受矇騙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很大危害。
1998年4月11日,中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工作的通知》(中辦發【1998】8號),明確“主神教”為邪教組織。
學術前沿
2013年5月23日,共識網刊載
金陵協和神學院教授
王艾明牧師《自治:中國基督教唯一合理的教制設計》(2013年6月7日,新疆哲學社會科學網轉載該文),文中指出三種大陸基督教界對地方教會運動的誤讀:
就中國的政教關係而言,我們要澄清圍繞著
倪柝聲、李常受和召會(又稱,小群教會LittleFlock,或地方教會LocalChurch)的三種誤讀,從而要做出相應的切割。可以說,甚至在很大的範圍和程度上,這三種誤解正在演繹成謊言和誹謗,並最終危及這一特殊的基督徒群體的聲譽和基本權利。
第一種誤讀:倪柝聲和李常受是小群教會的神、主和崇拜核心,因此,是基督教世界中的異端;
無論是從文本分析和詮釋來看,還是從影像文獻來看,
倪柝聲和李常受從未確立其個人為基督信仰中的神。從系統神學的教義體系來看,邏輯慎密謹嚴的論證與演繹都可以幫助我們去確認這兩位歷史人物的基本信仰立場。世界福音派系統最具嚴謹神學立場的
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從2003年到2007年在
加爾文主義神學背景的時任院長Richard Mouw親自主持下,組織院內外一批最優秀的來自不同宗派傳統的神學家、學者和教會牧長,多次研究、考察和探究這一堪稱中國基督教史上的“土著”教派之基本信仰、教義學歸屬、教會牧養方式和歷史遭遇中的磨難、誤會和坎坷,最終得出嚴肅的學術結論:小群教會不是異端教派,更不是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因此,也不是任何類型的邪教。
2007年1月27日,在香港
中國神學研究院(CGST)和
香港浸會大學,以“華人教會的正統信仰”為題,北美、香港、台灣和中國大陸一批優秀的學者聚集三天專題討論和研究後,一直確認
倪柝聲、李常受等所代表的世界範圍的基督教召會(即小群教會)不是傳言中的異端。“根據大會現場派發的富勒神學院聲明,指地方教會(Local Churches)及其成員的教導與實踐,在每個方面都體現(represent)那真正的(genuine)併合乎歷史與基於聖經的基督教信仰。聲明指,該院一批高層曾經與地方教會以及其出版機構
水流職事站的代表進行為期兩年的詳細對話,並全面審視其主要實踐與教導,特別是倪柝聲與李常受的教導,而得出此結論。楊慶球指出,基督教信仰的範圍不能超過聖經,而聖經來自使徒的教訓;而歷代教會的傳統甚至教父的說話並不絕對正確,但只要仍在聖經的規範中,都值得尊重。而福音派信仰的特質是肯定信仰的對象是客觀、真實、普遍的。他說,福音派並不擁有全部真理——他並補充說“因而有對話學習機會”——但肯定“這”真理,並有系統地趨近它。楊慶球說,在教義上教會絕對有權定違反聖經者為別異宗派,但這是消極做法,積極而言應以聖經為基礎彼此溝通,尋出合一的真理。但他慨嘆所謂“別異”者亦自視為“正統”,不與其他“正統”對話,結果對立持續,“這是主再來前的無奈”。”與會者中絕大部分都是擁有各自有別於地方教會傳統的不同宗派背景的牧師和學者。如時任香港中神院長的周永健牧師(改革宗背景),美國洛杉磯CLE(美中教會人士交流協進會)總裁余國良博士(
浸信會背景),美國聖公會會友和中國事務專家
大衛·艾克曼,芬蘭
信義宗背景的富勒神學院教授Prof.Veli-MattiKarkkainen等。
第二種誤讀:小群教會內部最重要和最隱秘的部分就是呼喊派,因此,是法律層面和社會學層面的邪教;
據嚴格的考證和親歷者見證,晚年的李常受非常痛苦地意識到自己在中國大陸被一批違法犯罪集團冒用為教主。他多次公開明確反對一切形式的非法團體打著地方教會和他本人的旗號。“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得到確實的訊息,說你們弟兄姊妹在你們那裡把我當做神拜,稱我為主稱我為王。這話我實在覺得極不妥當。照著聖經的教訓,你們絕不可把任何人當作神來敬拜。在聖經中從使徒行傳十四章十一至十八節說:“眾人看見保羅所作的事,就用呂高尼的話大聲說:有神借著人形降臨在我們中間,於是稱巴拿巴為丟斯,稱保羅為希耳米,因為他說話領首。有城外丟斯廟的祭司牽著牛,拿著花圈,來到門前,要向眾人、要同眾人向使徒獻祭。
巴拿巴、
保羅二使徒聽見就撕開衣裳,跳進眾人中間喊著說:諸君,為什麼作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脫離這些虛妄,也就是拜偶像的事,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他在從前的時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二人說了這些話,僅僅攔住眾人不獻祭給他們。”所以聖經在這裡清楚地給我們看見,即使是那樣把恩典帶給人的使徒們,人若把他們當作神來拜,使徒們也是非常不許可,禁止攔阻他們的。因此我借著這一點的話語,請求你們把這件事完全停下來。絕不可以把任何人當作神來拜,或稱他為主、為王,這實在是等於拜偶像,更是褻瀆神、得罪神的。我請求你們接受這一點的話,把這件事完全停下來,不可以再作了。並且請你們也為此費神轉告,也許別處可能也有這種情形,請他們也停下來。這樣在神面前有一個改過,才能討神的喜悅。但願神恩待你們,祝福你們,我也多多謝謝你們。再見!”(1991夏季李常受錄製)。
從歷史發展的形態學層面來看,二十世紀六十和七十年代的“文革”,可謂列寧主義-史達林主義結合東方專制主義最現代的悲劇時期。除了極端的西方政治傳統中的意識形態外,其它所有潛藏在中國文化傳統中的惡與邪,都在短期內爆發出來了,其殘酷、極端和非人性混雜著非常態的領袖崇拜和神話,構成了當時唯一的精神性和信仰性景觀,並且獨具政權的合法性與強制性。
儘管如此,中國最普通的民眾出自本性的宗教信仰卻從未完全被消滅,或者被清理出人性的心理、意識和精神深處。外在的有形的宗教組織自1949年以
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為國家唯一合法的精神和價值系統以來,宗教組織也按照“人民團體”被列入國家政治體制內,享有幹部編制、特權福利和政治身份等一系列黨和政府類型的特徵性待遇。在這樣的背景中,一切民間的、非共產主義的和異質的價值、理念、精神和宗教信仰都試試受到國家公檢法和黨務、政務及“人民團體”等全權政體的監督、控制和禁止。1949年之前所有的涉及到國家混亂、民族蒙羞和天災人禍都被定性為違背“人民利益”的結果,從此,革命和人民,等於黨的原則和利益,就成為排斥與鎮壓所有異己的崇高和正當的利益。黨因此而高於國家和政府,並絕對地指揮和支配所有專政機器。歷史文獻表明,這一時期,大量的悲劇其實都是惡劣的人性以崇高的意識形態作為合法性藉口和外衣得以實施和完成的。
於是,基督教這種越是劣境和迫害越是顯示其頑強和非凡之生命力的宗教信仰和真理系統,同樣也出現在這個特殊的時期。兩千多年的基督教歷史證明,最具真理的精神系統,特別是信仰系統,往往最易成為異端邪說和邪惡思潮的目標,或者偽裝物,或者攀附物,或者直接的毀滅者。這就是為什麼在中國1949年以來,以基督教為掩護的各種異端邪說從未真正地徹底地被清除出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絕對統治下的社會各階層。相反,幾乎所有這些被通緝和圍剿的邪教和非法精神團體都可以享有美國憲政體系內的一切權利保障系統,似乎美國社會和政府具有某種特質免於所有異質精神和價值系統的侵蝕和毒害。而中國似乎相反,任何異質的思想、念頭、主張和個人審美、情感與直覺表達形態,都會被絕對地定義為有害人民利益和國家政權而遭遇到來自國家專政機器的絕對打擊與毀滅。前者似乎總是絡繹不絕地容納和善待層出不窮的異端邪說,而後者則從未停止對所有一切異見的擔憂和剿滅,但,總是越來越多。
第三種誤讀:召會所使用的恢復版聖經不是基督教偉大傳統中的聖經正典,而是倪柝聲和李常受語錄和被他們篡改過的聖經。
從嚴格的學術考證來看,世界各地召會(或聚會處)傳統所使用的聖經(恢複本)其實是諸多種的漢譯聖經正典之一,根本不是什麼以訛傳訛中的倪柝聲和李常受語錄。打開恢複本聖經,在首篇簡說中,主譯者如此寫道:“本新約聖經恢複本,乃以華語中最通行的國語和合本為參照,盡力保留其語體、節奏以及人地名音譯,各面的優美,並以英語中所有權威譯本,以及華語中所有尋得的其他譯本為參照,不但為得借鑑、啟發,也為避免偏見、誤斷、凡較佳辭句,無不盡力採集,務求聖言中的啟示,能在華語中,得到差異最少,達意最準的發表。”
那么為什麼在國內外圍繞著這一特殊的屬靈團契會產生那么多紛爭、誤會,甚至爭端?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是,召會完全有別於基督教歷史上所有的信經型教會傳統,與大公教會的信仰原則完全脫離。即使與內里生命會等英國和歐洲的極端避世的小教派有關係和淵源,也因著其在中國特殊歷史情境中而更加強化了封閉發展傾向有關。他們內部完全是按照弟兄會的傳統,形成聖潔、誠實和敬虔的弟兄之誼,完全脫離大公教會的等級制度和教義制衡體制。
嚴格地說,一個法治社會和憲政體制下,對這樣的家庭聚會式的聖潔小團體是絕對的包容,根本不應該將之視為政府的威脅,同樣,也絕對不會影響那些處處與國家政權相關聯的其它大教會組織的實際利益和名譽。至於在中國許多地方興起的新興宗教中存在著打著倪柝聲和李常受名號去斂財違法的靈恩小團體,那就應該另當別論,而不宜簡單地將之一律劃歸入聚會處的名下。無論是教會論神學,還是聖禮神學,召會都演化出一整套完全有別於西方基督教傳統的理解方式。若中國政府主管宗教事務部門真正能夠從維護憲法制定的公民信仰自由權利,那就應該儘早地為
倪柝聲恢復名譽,或者,至少應該允許全國兩會及其屬下的神學院校將倪柝聲作為中國基督教史上的先賢予以研究,其數十卷之巨的著述應該同意在中國教會公開發行和研究。
關於
倪柝聲所創建的聚會處傳統,作為教會自治的實驗,將具有巨大的國際影響力!原本地方教會就拒絕成立省市和全國性的領導組織體制,即使國家宗教事務局鼓勵他們這樣做,也不會改變他們獨特的信仰實踐之準則和方式。因此,勿用擔憂聚會處(召會)有朝一日會威脅“全國兩會”和任何一個政府扶持的宗教組織和團體。但是,必須看到,對於這樣一種追求聖潔和成聖的小團契型教會組織的任何打壓、中傷和排斥,最終受到損傷的只能是我們的中國政府。越早認識到這一點,越有益於國家形象和執政黨威望的建立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