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

古丈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成立於2003年4月,最初為歸口於縣衛生局管理的股級事業單位。2007年7月,經縣委、縣政府、縣編辦批准該辦公室由股級升格為副科級全額事業單位,內設審核稽查股、財會股、綜合辦公室三個職能股室和39個鄉鎮合管辦,現有在編幹部職工47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丈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
  • 成立於:2003年4月
  • 類型:事業單位
  • 在編幹部職工:47人
主要職責
一是負責全縣合作醫療具體業務管理工作;二是按照標準審定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三是嚴格執行合作醫療基金管理辦法和基金財務核算制度,按照規定籌集、管理、使用合作醫療基金;四是審批醫療轉診備案、審批報銷醫藥費用;五是監督檢查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行為和執行合作醫療管理規章制度的情況,包括醫療行為、服務質量、醫療收費、藥品價格、報銷程式、補償兌現等,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六是及時向社會公布合作醫療的收支和使用情況,主動接受參合農民及各部門的監督;七是按規定按時準確填寫各種統計報表並及時上傳;八是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辦農民滿意的醫療保障事業為目標,按照“為民、便民、利民、務實、創新、高效”的工作要求,多措並舉紮實推進各項工作開展。
目前,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已經發展成為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員專業,管理手段先進的經辦機構。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指在政府組織、引導、支持下,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著眼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為切實解決“三農”問題,大力加強農村衛生建設,提高農民健康水平而作出的重大決策和採取的重大舉措。
黨中央、國務院對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高度重視,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作出重要批示:這是一件為民、便民、利民、的大好事。加強領導,完善試點,因地制宜,循序漸進改善服務,造福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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