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市合管中心的工作職責:

制定各項制度,審核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管理合作醫療基金,審核病歷、票據,批辦轉診手續,核銷醫藥費用,財務統計,並負責各種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等日常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樂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 地點:新樂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內設機構,行政管理職責,費用審核,機構監管職責,

內設機構

行政管理、費用審核、機構監管、財務核算、信息管理

行政管理職責

1、落實國家、省、市合作醫療運轉制度,負責組織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正常運行,開展調查研究活動。
2、組織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嚴格新農合基金運行程式,保障基金安全運行。
3、認真組織對參合農民就醫費用的審核、 報銷工作, 努力提高民眾的滿意度。
4、及時發現、收集、研究解決農村合作醫療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費用審核

1、審核報銷費用。 對住院費用的結算要認真、仔細,每一個治療、檢查、藥品、服務項目必須與收費明細表相一致。
2、定期對住院病人的病歷進行審核,檢查醫院是否有亂檢查、濫用藥、濫治療現象。
3、依法依章辦事, 對所有的審核對象必須一視同仁, 做到公平、公正、廉潔、高效。
4、審驗域外轉診證明,抽驗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文書。

機構監管職責

1、審核定點醫療機構的執業行為。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行為和執行合作醫療管理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對市、 鄉、 村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參合農民的補償公示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對不履行“協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對亂檢查、濫用藥、濫治療、濫收費及弄虛作假,套取合作醫療基金等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4、接受參合農民反饋意見,對民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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