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詩學

口頭詩學

在沒有文字可資使用的環境下,如文字發明以前的遠古時期,甚或在今天仍然處於“無文字社會”的地方,詩歌大都是口頭傳唱的。這種詩歌,我們就叫它作口頭詩歌(oral poetry);關於這種詩歌的理論,也就叫做口頭詩學(oral poetics)。{口頭詩學}是口頭表述詩歌的縮寫,是指用語言以意象為介質,或直接描述主體或客體的存在狀態(形狀,靜態,動態,抽象態等),一定程度上反映作者或主體的意識。這樣的過程就形成的詩歌叫口頭詩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口頭詩歌
  • 外文名:oral poetry
口頭詩學,理論方法論,程式化風格,詩法特點,口語思維,演述中的創作,發展態勢,

口頭詩學

“口頭詩學”在西方已有長足的發展。作為一種研究視角,也是一種方法論系統,從其產生之日起,就與“口頭傳統”(oral tradition)研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也就是說,口頭詩歌與其他民間口頭文類或口頭演述樣式,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實際上,在口語交際還占據著信息傳遞基本渠道的地區,在許多“地方性知識”(local knowledge)體系中,詩歌的概念和分類,與我們所熟悉的分類系統就有相當的差別。比如,詩歌韻律的功用,有時更多地出於韻文體便於學習和記憶的特點,而並不總是出於音韻美感的考慮。這類例子不勝枚舉。

理論方法論

具有深意的是,對古典詩學法則的質疑,始於對口頭詩歌之獨特屬性的強調,而且首先發動自“古典學”(classic studies)內部。20世紀上半葉,西方學術界就年深月久的“荷馬問題”重新做出解答的嘗試,引發了對口頭詩歌法則的思考。歐美的文學研究家、人類學家、民俗學家等,都參與到口頭傳統研究的陣營當中,並逐步發展起整套的理論體系來。我們國內已經有所介紹的,有“口頭程式理論”(又作“帕里—洛德理論”Oral Formulaic Theory, or Parry-Lord Theory),演述理論(The Theory of Performance)、“民族志詩學”(Ethnopoetics),以及對“口頭性”(orality)問題的研究等。

程式化風格

“口頭程式理論”把“程式”(formula)作為主要研究對象,進而發現程式的表達是口頭詩歌的核心特徵。程式的形態,在不同詩歌傳統中有不同的界定。但是有一個基本的特性,就是它必須是被反覆使用的片語。這些片語的作用,不是為了重複,而是為了構造詩行。換句話說,它是在傳統中形成的、具有固定涵義(往往還具有特定的韻律格式)的現成表達式。這些表達式是代代相傳的,一位合格的歌手需要學習和儲備大量這種片語。程式的出現頻度,在實踐中往往成為判定詩歌是否具有口頭起源的指數。歐洲早期詩歌手稿的判定(如荷馬史詩和法國的《羅蘭之歌》),在很大程度上就使用了這種手段。程式的涵義,也比我們所想像的要複雜得多。在字面的涵義背後,還有“傳統性指涉”(traditional referentiality)。當荷馬形容某位優雅的女性用“肥胖的手”做什麼事情的時候,我們往往認為荷馬“不恰當”地使用了這個片語。其實,在古希臘史詩傳統中,“肥胖的手”意味著“英勇地”。這種傳統性的指涉,是不容易通過閱讀文本就能明白的,尤其不容易通過詞典上的釋義就能弄明白的。這就等於說,口頭詩歌的闡釋,更多地依賴於該詩歌傳統所植根的那個文化土壤。而不能僅僅依據對文本本身的分析。這種情況,在我們國內許多民族的詩歌傳統中,都可以觀察到。以蒙古史詩而論,我們會發現其中有很多讓“讀者”感到突兀的表述。而這些表述,對於有經驗的“聽眾”而言,則根本不是問題。也就是說,那些史詩的客群,那些置身傳統中的信息接收者,當然知道怎樣理解這些片語背後的傳統性指涉。
朝戈金:《口傳史詩詩學》朝戈金:《口傳史詩詩學》

詩法特點

口頭詩歌的特點當然不會僅僅體現在語詞層面上。隨著研究的深入,人們發現口頭詩歌的詩法特點,還體現在這樣一些地方:一個是“聲音范型”(sound pattern)的引導作用很強。句首韻是蒙古詩歌的主要特徵,歌手在表演當中,會受到句首韻韻式的引導。他在表演中的口誤,很多都和這種引導作用有關。民間歌手在即興創作時,這種特點體現得更為充分;第二個是平行式(parallelism)的大量使用。在漢語傳統中,排比、對偶等手法,是民間歌手特別喜愛的手段,這當然也是一類平行式;第三個是句式的高度“儉省”(thrift)。有學者經統計發現,荷馬當屬人類歷史上偉大的口頭詩人之一,他所嫻熟運用的新句式,在數量上其實比較有限,從另外一個方面說,就是但凡他有現成的表達方法,他就絕不試圖尋找所謂“新穎”的表達句式;第四個是表述的“冗餘”(redundance)。也就是說不避重複,不嫌冗贅。對於書面閱讀而言,這很難接受;但對於聆聽而言,就不是什麼不能忍受的折磨,恰恰相反,這還是長處:在時間線中順序排列的語詞,只有通過這種反覆出現,才能夠在聽眾心目中建立起各個單元之間的緊密關聯。

口語思維

再進一步說,口語思維與書寫思維有很大的差別。(文字社會與非文字社會)文盲和非文盲對事物的認識和分類,有很大的差別。文盲的概念世界, 更多地與他們自身的經歷和實踐有關係,而不是來自於推理。文盲的思維和表述特點,大略而言,可以歸結為:添加而非遞進,聚合而非分析,冗贅或“復言”,保守和傳統化,貼近人文生活世界,對抗的格調,設身處地和參與,動態平衡性,情境化而非抽象等等(關於這個問題的精彩討論,見Walter Ong的專著Orality and Literacy: The Technologizing of the Word. New York: Methuen, 1982,節譯見《基於口傳的思維和表述特點》,載《民族文學研究》2000年增刊)。有了對這種出自口傳的思維和表述特點的深入分析,再去理解口頭詩歌的若干屬性時,就會容易一些。
口頭詩學還在許多地方,發現了原本沒有引起人們注意的、但確實是意味深長的問題。譬如,在表述單元的設定上,就有明顯的不同。以西方詩歌為例,文人作品中較多地出現“跨行連續”(enjambement)的現象,而在口頭詩歌中,歌手更多地使用“詩行”作為一個表述單元,或者按照蒙古史詩歌手的說法,一個詩行較多地與“一口話”相重疊。這個詩行,不是文人概念世界中的那個整齊排列的印刷字元串,而是在演述中,與韻律、音樂、步格等緊密結合著的單元。
這就又牽涉到演述的問題。演述中的韻文文本,多數時候也會按照格律的要求,形成相對嚴整的韻律節拍。那些詩行,至少“聽上去”相當規整。可是文字化了的文本,看上去就很不整齊了。在演述的場境中,歌手往往靠拉長元音的音調,從而在韻律上找齊。或者換句話說,那些個“看上去”很不整齊的詩句,在“聽上去”卻未必不整齊。字詞數量和節拍之間,有一定的緩衝彈性。

演述中的創作

從創作環節上看,大型口頭詩歌的“創編”,通常都是在演述現場即興完成的。每次演述的文本,都是一個與以往演述的相同敘事有直接關係的新文本。因而,它既是傳統限定中敘事的一次次傳演(a song),又是充滿了新因素的“這一首歌”(the song)。每一次演述的文本,都和其他演述過的文本所或潛在的文本形成“互文”(intertexts)。這就是帕里─洛德學說中有關“演述中的創作”(composition-in-performance)的理論命題的出發點。
口頭詩人的創作、傳播、接受過程,是同一的,這就為口頭詩歌,帶來了另外一些新的特質。譬如,口頭詩歌的創作過程,有聽眾的直接介入,有現場聽眾的反應所帶來的影響。聽眾的情緒和對表演的反應等,都會作用於歌手的表演,從而影響到敘事的長度、細節修飾的繁簡程度、語詞的誇張程度等等,甚至會影響到故事的結構。聽眾的構成成分,也會影響到故事主人公的身份定位。比如,在為不同族群的聽眾講述故事時,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敘事詩的演述者會調整故事的主人公和故事的結構,以迎合不同的族群。
晚近的研究表明,在口頭詩歌和書面(文人)詩歌之間,也並不總是橫亘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在不少社會中,都可以觀察到不同類型的歌手,他們置身於傳統之中,又受到當代教育的某些影響,受到書面文化的某些影響,從而在敘事當中多少運用了書面文學的某些規則,其作品也多少具有書面文學的某些特質。總之,與其說口頭詩歌和文人詩歌之間是兩極對立的關係,倒毋寧說它們之間是從一端到另外一端的譜系關係,其間有大量的中間過渡類型。 從藝術生產和消費角度,對樂舞活動,詩的生產與社會生活等問題進行新的研究,是認識中國口頭詩歌發展史的重要一環。

發展態勢

隨著口頭詩學研究的深入,晚近的學術發展出現了新的態勢。傳統的、長久被奉為典律的評判文學價值的尺度,遭到了質疑——那些總結自書面文學的詩歌美學法則,拿來說明口頭文學,是否合用?究竟是誰,運用了怎樣的權力(authority),出於怎樣的原因,決定著哪一類的詩歌才能進入人類文學寶庫的作品名錄?為什麼在這個名錄中,幾乎看不到那些同樣偉大的口頭藝術作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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