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脅迫而實施的民事行為,一方以給對方或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相要挾,迫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所為的民事行為。此種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的,為無效民事行為,其餘因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自由,可請求撤銷或變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受脅迫而實施的民事行為
- 定義:一方以給對方或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相要挾,迫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所為的民事行為
受脅迫而實施的民事行為,一方以給對方或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相要挾,迫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所為的民事行為。此種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的,為無效民事行為,其餘因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自由,可請求撤銷或變更。
受脅迫而實施的民事行為,一方以給對方或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相要挾,迫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所為的民事行為。此種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的,為無效民事行為,其餘因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自由,可請求撤銷或變更。...
當事人被脅迫作出的意思表示,屬於意思表示不自由,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會受到影響。這是保護當事人事實上決定自由的需要。《民法典》第148條確認,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149條確認,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至一百五十二條確認了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主要有以下類型: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因欺詐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因受脅迫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特點 可撤銷民事行為的特徵 (1)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在被撤銷之前,其效力已經發生,未經撤銷,其...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定義,脅迫指威脅強迫。在法律中,構成脅迫需要脅迫者具有故意,實施非法的脅迫行為,且被脅迫者需要因脅迫違背真實意願而行動。脅迫包括身體脅迫、心理脅迫、性脅迫等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有:(1)人民法院認為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2)偽造、隱藏、毀滅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3)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4)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害人民法院調查取證;(5)以隱瞞...
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為包括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是無效行為,而《契約法》第54條規定為可撤銷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要根據具體情況。比如因欺詐、脅迫設立遺囑,設立遺囑是單方行為,因此不能適用《契約法》的規定予以撤銷,而只能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確認...
②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而訂立的民事法律行為。③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民法上的惡意串通是指民事法律行為的雙方或者多方當事人惡意合謀,弄虛作假,從事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活動。④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民事法律行為。即當事人通過實施合法的行為掩蓋其非法的目的...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進行。法人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一致,故法人也只有在其相應的能力範圍內才能實施民事法律行為。(2)意思表示真實。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與其真實意志相符。如因欺詐、虛偽、脅迫、重大誤解而發生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該行為則依法無效或被撤銷。(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當...
民事行為如果意思表示有缺陷,不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的,按理都是無效的,但民法基於意思自治原則,對於只涉及當事人而不涉及國家或第三人利益的意思有缺陷的民事行為,其有效還是無效的選擇權被賦予行為人自己,既賦予當事人撤銷權或變更權。類型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趁人之危、欺詐脅迫。行為概述 我國...
55.什麼是民事法律行為的默示形式?什麼情況下可以適用默示形式?56.什麼是無效的民事行為?哪些行為屬於無效的民事行為?57.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是否有效?58.什麼是受欺詐行為?一方以欺詐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作出的民事行為效力如何?59.什麼是受脅迫行為?一方以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
在這裡強調一下,很多的行政法律行為、訴訟法律行為等概念是相對於我國的民事法律行為來說的。但是這一規定其實不是很合理的,在上面也已經提到了。成立條件 法律行為的成立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一、必須是出於人們自覺的作為和不作為。無意識能力的幼年人、瘋癲、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脅迫下的作為和不作為,...
(一)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菸(含電子菸,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第二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代為照護;無正當...
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法律行為】第一百四十六條【通謀虛偽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一百四十七條【重大誤解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一百四十八條【受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一百四十九條【利用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一百五十條【受脅迫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一百五十一條【因乘人之危導致顯失公平的民事...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以民法典施行前受脅迫結婚為由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的,撤銷權的行使期限適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權利類型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中善意相對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中善意相對人的撤銷權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實施的與其意思能力不相適應的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我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三款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無效”。(1)詐欺 詐欺是指通過誇耀,虛假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故意亦即有意引起或某種錯誤,以達到影響被詐欺人決策之目的。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之司法解釋:“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
執行完畢後,據以執行的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人民法院撤銷的,對已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第二百三十四條 調解書執行 人民法院製作的調解書的執行,適用本編的規定。第二百三十五條 檢察監督執行 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3款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為無效的民事行為。”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於設立遺囑後被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原設立的遺囑仍可有效,但其對原設立遺囑變更或撤回的,遺囑的變更或撤回無效。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所謂受脅迫所立的遺囑,是指遺囑人受到他人非法的威脅、要挾,為避免自己或親人的財產或生命健康遭受侵害違心地做出與自己...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第一百八十六條 【責任競合】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
在民事法律領域,民事主體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只要法律未設立明文禁止的規範,民事主體即可為之;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民事主體都可以自由行使自己的民事權利。民事主體在受欺詐、脅迫、或者重大誤解的情況下做出的並非本人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損害了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民事法律關係的自由,違反了意思自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