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脅迫行為
- 外文名:Coercion behavior
具體表現有:
1.手段違法,目的違法。如 甲找到乙,威脅說,給我5000元,否則燒你家的房
2.手段違法,目的合法。如 甲欠乙5萬元到期不還,乙就以綁架甲的女兒為要挾,要求還錢
3.手段合法,目的違法。如 甲知道乙的貪污行為,遂找到乙,以到檢察院告發為要挾,要求乙給甲1萬元
脅迫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民通意見》第69條規定:“已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 榮譽 名譽 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 名譽 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以...
脅迫罪,是指分為狹義的脅迫罪和強制罪兩種。當今世界某些國家刑法中關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狹義的脅迫罪,是指以足以加害他人生命、自由、名譽或...
威脅強迫。《後漢書·申屠蟠傳》:“爽 (荀爽)等為 卓 (董卓)所脅迫,西都 長安 ,京師擾亂。”郭沫若《曼陀羅華》:“他夫人接著信自然會著急,我便拿著信去...
聚眾施強暴脅迫罪是行為人公然聚眾,施行強暴脅迫的行為。中國台灣刑法中妨害秩序罪的一種。...
脅迫證人罪指的是對尚未判決的刑事案件中的證人或其親屬,無故強求與之會面或威逼商談的行為。外國刑法罪名。本罪的特徵:(1)被脅迫的證人,除知道與案件有關的...
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是指民事行為雖已成立並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實,可以因行為人撤銷權的行使,使其自始不發生效力的民事行為。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在被撤銷前,已發生...
行為管理是一種通過提高企業中人們工作表現和發展個人與團隊能力來為企業帶來持續性成功的戰略性、整體性的管理程式。...
強制罪是指以強暴、脅迫,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的犯罪行為。台灣刑法妨害自由罪的一種。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個人意思決定的自由以及依照個人的意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 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是中國刑法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