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書貨殖傳後

又書貨殖傳後

作品名稱:《又書貨殖傳後》

創作年代:清代

作者:方苞

作品體裁:散文

基本介紹

作品原文,注釋,作品賞析,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又書貨殖傳後[1]
《春秋》之制義法,自太史公發之[2],而後之深於文者亦具焉。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3];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4]。義以為經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
是篇兩舉天下地域之凡[5],而詳略異焉。其前獨舉地物,是衣食之源,古帝王所因而利道之者也[6]。後乃備舉山川境壤之支湊[7],以及人民、謠俗、性質、作業[8],則以漢興,海內為一,而商賈無所不通,非此不足以征萬貨之情[9],審則宜類而施政教也[10]。兩舉庶民經業之凡,而中別之。前所稱農田樹畜,乃本富也[11];後所稱販鬻僦貸[12],則末富也。上能富國者,太公之教誨、管仲之整齊是也[13];下能富家者,朱公、子贛、白圭是也[14]。計然則雜用富家之術以施於國[15],故別言之,而不得儕於太公、管仲也[16]。然自白圭以上,皆各有方略,故以“能試所長”許之[17];猗頓以下[18],則商賈之事耳,故別言之,而不得儕於朱公、子贛、白圭也。是篇大義,與《平準》相表里[19],而前後措注[20],又各有所當如此。是之謂“言有序”,所以至賾而不可惡也[21]。
夫紀事之文,成體者莫如左氏,又其後,則昌黎韓子,然其義法皆顯然可尋,惟太史公《禮》、《樂》、《封禪》三書[22],及《貸殖》、《儒林傳》,則於其言之亂雜而無章者寓焉[23],豈所謂“定哀之際多微辭”者邪[24]?

注釋

[1]貨殖傳:即《史記貨殖列傳》,記敘春秋末年至西漢初年的富商大賈范蠡、子貢等人的事跡以及當時各地的生產情況、經濟特點。
[2]“《春秋》”二句,意為孔子著《春秋》制定的作文“義法”,乃是司馬遷首先指出來的。作者的這個見解,所據為《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該文指出,孔子著《春秋》,“上記隱,下至哀之獲麟,約其辭文,去其煩重,以制義法,王道備,人事浹。”但實際上該文所謂“義法”,乃是“儀法”,是準則的意思,並無方苞所謂文義、文法之意。
[3]“言有物”:《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意為君子說話,能言之有物;君子做事,能持之以恆。
[4]“言有序”:《易艮》:“言有序,悔亡。”
[5]凡:概況。
[6]因而利道:即因勢利導。“道”通“導”。
[7]支湊:物資的出產合聚。
[8]作業:生產。
[9]徽:定明。
[10]審:清楚。類:分別不同情況。
[11]本:古代儒家認為農業是本,而商業則是末,這是一種重農輕商的經濟觀念。
[12]僦(jiù就)貸:租賃,借貸。
[13]太公:即周初政治家呂尚。呂尚姜姓,名望,一說字子牙,俗稱姜太公。整齊:統一部署。
[14]朱公:即陶朱公,春秋時越國大夫范蠡的別號。范蠡輔助越王勾踐滅吳後,離開越國去齊國陶地,改名陶朱公,以經商成巨富。子贛:即子貢,孔子弟子,經商曹、魯間,致巨富。白圭,戰國時周人,以經商致富。
[15]計然:春秋末期人,或以為即越國大夫文種,曾提出富國之策。《史記貨殖列傳》稱“計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
[16]儕:並列。
[17]“能試所長”,《史記貨殖列傳》稱讚白圭等人的話,原文為“能試有所長”。許:稱讚,肯定。
[18]猗(yī衣)頓:戰國時大商人,經營食鹽、珠寶致富,以能識寶玉著稱。
[19]《平準》,即《史記平準書》,記述漢初至武帝一百餘年間財政經濟發展情況,因著重說明貨幣制度的變化及控制商品流通和物價的均輸平準,故名《平準書》。
[20]措註:安排布局。[21]賾(zé責):幽奇,深奧。可惡:這裡意為雜亂不通。
[22]《禮》、《樂》、《封禪》三書:即《史記》之《禮書》、《樂書》、《封禪書》。
[23]“則於其言”句:寓義法於雜亂無章之中,表面上看起來記事雜亂,頭緒繁多,實際上詳略繁簡措置得當,經緯明晰,結構井然。
[24]“豈所謂”二句:《公羊傳定公元年》:“定、哀多微辭。”意思是說,孔子修《春秋》,記當代國君魯定公、魯哀公的事,多用微辭表示批評之意。這裡引用此語意為司馬遷寫《封禪書》、《貨殖列傳》等,所記亦多當代之事,往往不便明說,不得不以微辭出之,故表面上顯得有點“雜亂而無章”。

作品賞析

該篇是方苞闡明“義法”問題的一篇重要文章。此文首先提出“義”為“言有物”,“法”為“言有序”,“義”為經,“法”為緯,統一成文,這是方氏關於“義法”的基本觀點。下文所論,雖言“義法”,但具體所指,則偏於“法”,即“言有序”的問題。作者認為,《史記貨殖列傳》看似記事繁雜,實則秩然有序,主要是因為司馬遷能從材料的性質出發取材行文,故詳略適宜,措注得當。

作者簡介

方苞(1688-1749),清桐城人,字鳳九,晚號望溪,康熙進士。1711年因戴名世《南山集》案受牽連下獄,獲釋後命為康熙帝編校《御製樂律》等。與劉大櫆姚鼐同為“桐城派”代表。在文學方面的最主要的貢獻事提出古文“義法”,堅持“文”、“道”統一。著有《方望溪先生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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