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去激勵因素既然是與激勵因素相對而言的,兩間之間就可以相互轉化。即當某一因素具備了滿足個人需要的條件時,它就是激勵因素;當它不具備滿足個人需要的條件,或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偏差,那么,它就可能成為去激勵因素。例如,發獎金是調動企業員工積極性的激勵因素。但是,如果實行平均獎金制,乾多乾少一個樣,那么,它就會打擊貢獻大的員工的積極性;而有的員工看到“乾多乾少一個樣”這樣的現實因素,他就會將自己的努力水平調整在大家工作的“平均”努力水平上。再如,評選先進工作者能夠調動員上的積極性,但是,如果評選過程不公正,就會打擊一部分人的積極性。
外在表現
去激勵因素對員工努力水平的抑制作用表現在:由於去激勵因素的存在.誰也不願意多貢獻一份力量。去激勵因素對員工努力水平的削減作用表現在:員工在首次體驗到去激勵因素作用以後,下一次的努力水平就有可能比這一次低。當然,一般情況下,員工在去激勵因素作用下的努力水平會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之下,否則將會受到反面激勵因素的作用。
去激勵理論
三因素理論又名激勵——去激勵因素連續帶模式。
去激勵在連續帶模式中處於最右端,雙因素理論中的保健因素只是在連續帶模式的過渡地帶,從心理學的角度看,激勵是持續激發動機的心理過程。但是從企業管理學的意義上來說,激勵應該引起人們的滿意感,提高人的積極性,然而去激勵正好相反。
赫茲伯格認為,去激勵因素是一種負激勵因素,起到消極的破壞作用。如下表所示
激勵因素
| 保健因素
| 去激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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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產生滿意感
| 讓人不產生不滿意感
| 使人產生不滿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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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提高積極性
| 維護人的積極性
| 使人的積極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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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作效率提高
| 維持原狀,不提高工作效率
| 使工作效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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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中確實存在著這三種因素,互相聯繫,互相影響。在我國,激勵與去激勵因素緊密聯繫,某向激勵因素無實現條件時,它就會立刻轉化為去激勵因素。例如,職稱評定是調動職工積極性的激勵因素,但如果不能按時評審或者不公平評審,這一激勵因素會立刻轉化為挫傷民眾積極性的去激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