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區財政局

根據《固原市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原州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固黨辦〔2014〕45號)和原州區委、區人民政府《關於〈原州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原黨發〔2014〕25號),設立原州區財政局,為原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原州區財政局
  • 所屬部門:原州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原州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崗位設定,人員編制,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國家、自治區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增加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制定、監督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研究完善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建立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
2、完善現代預算管理制度,將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3、強化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4、加強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的職責。
5、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自治區、固原市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擬訂全區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區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固原市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擬定全區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方面的有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會計事務、國庫業務、政府採購、農業綜合開發。
(三)積極培植財源,組織地方財政收入;積極爭取項目及資金;運用財政槓桿,對國民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有效的調控;負責財政支出管理制度的改革工作。
(四)擬訂全區財政發展規劃和中長期財政計畫;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各項財政收入,管理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其他收入;管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
(五)根據年度預算安排,確定全區財政收入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稅收增減、稅目稅率調整的工作。
(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管理區本級財政公共支出;辦理和監督、檢查全區事業發展及事關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進步的重點建設支出的所有財政投資項目撥款和使用執行情況;管理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其他支出;強化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七)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固原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八)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方針政策、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糾紛調處、產權轉讓和產權登記;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分析和績效評價;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九) 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等支出,編制全區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執行政府性外債項目的申報、轉貸和還貸工作;負責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規模控制和預算管理。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規範會計行為;制定全區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幹部培訓和全區會計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監督財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維護和管理落實惠民政策、國庫直接支付網路和區域網路及套用軟體,確保正常、安全運行。
(十四)承辦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原州區財政局設定7個崗位
(一)辦公室崗位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勞資、人事管理、重要會議的組織和全局日常學習等工作;負責起草和修改、校正有關政務、黨務重要報告和檔案;起草、擬訂局機關和黨建工作制度;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檢查、督促落實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印鑑、保密、接待聯絡、安全保衛、機關財務、後勤服務等工作;處理信訪和辦理“兩會”建議、提案;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系統幹部教育規劃和業務培訓計畫;參與制定我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建設和管理局機關區域網路,指導本系統廣域網建設;承擔信息資源管理、資料庫建設和信息服務;負責執行社會保障法規、政策、制度,提出社會保障綜合預算計畫;加強對社會救災和救濟、社會福利和優撫、再就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障資金進行管理、監督和調控;負責衛生、民政、勞動就業、殘聯等部門的部門預決算編制、審核、批覆和工資、公用經費的核撥,專項資金的籌集、撥付;承擔全區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撥付及社保資金的申報工作;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入庫和票據的審核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預算(績效管理)及綜合計畫崗位
擬訂財政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負責全區預算收支的安排和預算調整事宜;督促、協調各項財政收入及時入庫;負責審核相關預算撥付程式;承擔部門預算審核、批覆及預算執行工作;負責全區部門預算的編制、革命老區和自身建設項目資金的申報及撥付;負責年度財政供養人員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負責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規模控制、預算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擬訂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制度、框架體系和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編制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計畫,實施本級部門財政資金績效目標審核、匯總、批覆工作;負責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負責非稅收入的收支計畫的審核、指標下達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收繳和管理;承擔各種收費票(收)據的領用核銷和收費項目、範圍、標準年檢等工作;承擔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制定及監管的有關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事業崗位
負責鄉鎮、行政政法、教科文及交通局等單位的部門預決算編制、審核、批覆,公用經費、離退休工資的核撥和各項補助項目的申報管理、報表編制、審核及上報工作;承擔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申報、提款報賬、決算的編報和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區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組織實施黨政機關定點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管理工作(購置、調撥、處置);擬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配置標準及相關費用標準;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和處置等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收益、清查和產權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系統動態監管;負責全區國有企業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督;承擔企業財務報表編制匯審上報工作;承擔企業財務管理和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農業崗位
負責農、林、水等涉農部門的部門預決算編制、審核、批覆和工資、定補、公用經費的核撥;負責扶貧小額貸款的審核和賬務管理工作;負責財政部門牽頭實施的農業綜合項目的協調、項目實施方案的審核、項目實施進度的督促、項目投資的核算、項目支出的審核;負責農業項目和資金管理政策的上傳下達;負責協調農口各部門上報農業項目;負責農業專項資金和退耕還林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撥付;承擔“一卡通”系統的管理和所有通過“一卡通”兌付資金的審核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經濟建設(企業)崗位
負責全區基本建設專戶和國債資金專戶的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根據上級財政部門下達的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和國債專項資金、國債轉貸資金使用計畫,編制和下達全區基本建設資金支出預算和國債專項資金、國債轉貸資金使用計畫;負責基本建設(國債)資金的管理、撥付、核算和基本建設會計決算的編審工作;負責商業局、糧食局、供銷社等單位的預決算編制、審核、批覆和工資、公用經費的核撥以及項目申報,專項資金管理和撥付;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監察崗位
負責年度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計畫的制定;負責對基本建設(國債)資金管理使用、鄉鎮財務收支執行、行政政法教科文單位財務收支執行、農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等進行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負責行政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收繳情況年度稽查;負責政府採購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採購行政複議,擬訂政府採購規章制度;承擔全區會計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國庫崗位
負責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工作;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辦理預算資金撥付以及會計核算;負責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的編制匯審上報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負責聯繫、協調人民銀行國庫以及各相關專業銀行;負責預算單位的工資統發、資金撥付、賬務核算及旬、月報表的上報工作;負責與各業務單位的對賬業務;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原州區財政局核定行政編制15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3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

附則

(一)本規定由原州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原州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原州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原州區財政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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