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事實

原子事實(atomic fact)指的是邏輯原子主義用語。指關於對象的最簡單、最原始、不可分割的經驗。與“原子命題”相對。由羅素和維根斯坦提出。羅素說:“可以想像到的最簡單事實是那些表現為某個特殊事物具有一個性質的事實。比如說這是白的。...接下來的最簡單事實大概是你在其中有了兩事實間關係的那些事實,如‘這在那的左邊’。於是你到達在那裡你有了三個特殊事物間的三元關係的那些事實。....你有了一整個無限的事實等級體系在這些事實中,你有一個事實和一個性質,兩個事實和一個關係,三個事實和一個關係,四個事實和一個關係,等等。這整個體系構成了我所稱的原子事實,它們是最簡單種類事實。....達它們的命題就是我所稱的原子命題。”《邏輯原子主義哲學》

原子事實在邏輯形式仍表達為詞項以主賓形式或關係形式相聯結。原子事實相互獨立,它們的總和就是世界。所以世界是事實的總和,而不是事物的總和。事實不足指世界上的個簡單事物。也不是指個單一的個體。羅素認為,原子事實中的事實指對象具有某種性質或關係。維根斯坦認為,原子事實中的事實指對象的結合,“原子事實就是各對象(事物、物)的結合”。兩人對原子事實的看法雖然略有分歧。但基本上具有共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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