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背景
原則宣言備受矚目的信息社會世界峰會12日在日內瓦落下帷幕。來自176個國家的54位國家領導人、83位部長及170多位副部長出席了本次大會。這是全球範圍內首次就信息社會建設問題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大會通過了兩大綱領性檔案——《原則宣言》和《行動計畫》,前者對信息社會的價值目標進行了展望,後者制訂了實現這一目標的行動計畫,以及如何使所有的經濟體從信息通信技術(ICT)中獲益。
內容介紹
《原則宣言》描述了人類對信息社會的共同展望,宣告建設一個以人為本、具有包容性和以發展為目的的信息社會的共同願望與承諾。在此信息社會中,人人可以創造、獲取、使用與分享信息和知識,個人、社區和國家均能充分發揮各自的潛力,促進實現可持續發展並提高生活質量。每個人,無論身在何處,均有機會參與到這個信息社會中來,任何人不得被排除在信息社會所帶來的福祉之外。
《原則宣言》堅信,我們正在共同邁入一個潛力巨大的新時代、一個信息社會的新時代、一個加強溝通的新時代。在這個新興社會中,信息和知識可以通過世界上所有的網路生成、交流、共享和傳播。
《原則宣言》倡議,要確保人人從信息通信技術所帶來的機遇中獲益。為此,所有利益相關方應緊密合作:改善信息通信基礎設施的接入和技術的獲取方式,加大信息和知識的獲取力度;開展能力建設,讓每個人都有機會學習必要的技能和知識,以全面了解、積極參與和充分受益於信息社會和知識經濟;增強信息通信技術使用方面的信心與安全性;在所有層面創造一個適宜使用信息通信技術的、尊重所有相關國際準則的、安全、穩定和健康的工作環境;開發和拓寬信息通信技術的套用,諸如電子政務、電子商務、遠程辦公、網上學習、電子衛生等;促進文化多樣性的發展;承認媒體作用;解決信息社會中的道德問題;鼓勵國際和區域性合作,尋求和有效實施切實可行的、包括財務和技術援助在內的國際方式和機制,彌合數字鴻溝,創造數字機遇並從信息通信技術提供的潛力中受益。這些是建設包容性信息社會的重要原則。
巴以《原則宣言》
1993年,巴以雙方在華盛頓簽署了巴勒斯坦自治《原則宣言》,允許巴勒斯坦人在加沙-傑里科地區先行自治。巴最終地位的談判在1999年5月4日前解決。
1994年5月4日,巴以在開羅正式簽署實施《原則宣言》的最後協定。根據協定,以完成了從加沙和傑里科的撤軍。5月中旬,巴解接管加沙和傑里科,結束了以對這兩地長達27年的軍事占領。1995年9月,巴以簽署塔巴協定,以軍先後撤出約旦河西岸的7座主要城市,交由巴方管理。巴自治範圍由加薩走廊和傑里科鎮擴大到約旦河西岸90%以上的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