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鑑別

危險廢物的鑑別是有效管理及處理處置危險廢物的首要前提。世界各國因其危險廢物性質及立法的不同而存在差異。通常有名錄法及特性法兩種鑑別方法。中國的危險廢物鑑別是採用名錄法與特性法相結合的方法。對未知廢物首先必須確定其是否屬於《危險廢物名錄》中所列的種類。如果在名錄之列,則必須根據《危險廢物鑑別標準》來檢測其特性,按照標準來判定具有哪類危險特性;如果不在名錄之列,也必須根據《危險廢物鑑別標準》來判定該類廢物是否屬於危險廢物及相應的危險特性。《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要求檢測的危險廢物特性為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傳染性及放射性等[1]。

我國目前已經頒布《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該標準共有7部分,包括:腐蝕性鑑定(GB5085.1-2007)、急性毒性初篩(GB5085.2-2007)、浸出毒性鑑別(GB5085.3-2007)、易燃性鑑別(GB5085.4-2007)、反應性鑑別(GB5085.5-2007)、毒性物質含量鑑別(GB5085.6-2007)及通則(GB5085.7-2007)。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危險廢物鑑別
  • 外文名:Diagnosis hazardous waste
目錄,危險廢物鑑別程式,《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危險廢物鑑別規則,詞條圖冊,

目錄

1.1危險廢物鑑別程式
2.2《危險廢物鑑別標準》
3.▪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腐蝕性鑑別
4.▪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
5.▪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浸出毒性鑑別
6.▪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易燃性鑑別
7.▪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反應性鑑別
8.▪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毒性物質含量鑑別
9.▪危險廢物鑑別標準通則
10.3危險廢物鑑別規則

危險廢物鑑別程式

總體上來講,危險廢物的確定有兩種方式,首先確定該廢物是否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之內,即列表定義鑑別法;如果確定不在《名錄》之內再通過危險廢物鑑別標準進行確定,即危險特性鑑別法。同時危險廢物鑑別標準也是固體廢物增補列入《名錄》的理由之一。危險廢物鑑別總體程式如下:
第一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判定其是否滿足固體廢物定義;
第二步:其是否滿足危險廢物定義,或是否為《巴塞爾公約》規定的47類應加控制的廢物類別和具有中國廢物特徵的廢物類別(含鋇廢物和含鎳廢物);
第三步:依據固體廢物行業來源或危險特性,判定其是否在《名錄》之內;
第四步:如不在《名錄》之內,則通過危險特性鑑別確定是否表現一種或多種危
險特性。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腐蝕性鑑別
標準名稱: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腐蝕性鑑別
英文名稱: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corrosivity
標準編號:GB5085.1-2007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了腐蝕性危險廢物的鑑別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腐蝕性鑑別。
替代情況:本標準代替GB5085.1-1996。本標準對《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腐蝕性鑑別》(GB5085.1-1996)進行了修訂,主要內容是增加了鋼材腐蝕的鑑別標準及檢測方法。
發布時間:2007-04-25
實施時問:2007-10-01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
本標準適用於任何生產過程及生活所產生的固態的危險廢物的腐蝕性鑑別。
標準名稱: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
英文名稱: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Screening test for acute toxicity
標準編號:GB5085.2—2007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了急性毒性危險廢物的初篩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同體廢物的急性毒性鑑別。
替代情況:本標準代替GB5085.2-1996。本標準對《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GB5085.2-1996)進行了修訂,主要修訂內容是:
——用《化學品測試導則》中指定的急性經口毒性試驗、急性經皮毒性試驗和急性吸入毒性試驗取代了原標準附錄中的“危險廢物急性毒性初篩試驗方法”;
——對急性毒性初篩鑑別值進行了調整。
發布時間:2007-04-25
實施時問:2007-10-01
標準名稱: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浸出毒性鑑別
英文名稱: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toxicity
標準編號:GB5085.3-2007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了以浸出毒性為特徵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固體廢物的浸出毒性鑑別。
替代情況:本標準代替GB5085.3-1996。本標準對《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浸出毒性鑑別》(GB5085.3-1996)進行了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在原標準14個鑑別項目的基礎上,增加了37個鑑別項目。新增項目主要有有機類毒性物質;
——修改了毒性物質的浸出方法:
——修改了部分鑑別項目的分析力法。
發布時間:2007-04-25
實施時問:2007-10-01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易燃性鑑別
標準名稱: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易燃性鑑別
英文名稱: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ignitability
標準編號:GB5085.4—2007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了易燃性危險廢物的鑑別標準。本標準適用於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易燃性鑑別。
替代情況:/
發布時間:2007-04-25
實施時問:2007-10-01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反應性鑑別
標準名稱: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反應性鑑別
英文名稱: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reactivity
標準編號:GB5085.5-2007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了反應性危險廢物的鑑別標準。本標準適用於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反應性鑑別。
替代情況:/
發布時間:2007-04-25
實施時問:2007-10-01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毒性物質含量鑑別
標準名稱: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毒性物質含量鑑別
英文名稱: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toxic substance content
標準編號:GB5085.6-2007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了含有毒性、致癌性、致突變性和生殖毒性物質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本標準適用於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毒性物質含量鑑別。
替代情況:/
發布時間:2007-04-25
實施時問:2007-10-01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通則
標準名稱:危險廢物鑑別標準通則
英文名稱: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General specifications
標準編號:GB5085.7-2007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了危險廢物的鑑別程式和鑑別規則。
本標準適用於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危險特性鑑別。本標準適用於液態廢物的鑑別,但不適用於排入水體的廢水的鑑別。
本標準不適用於放射性廢物。
替代情況:/
發布時間:2007-04-25
實施時問:2007-10-01

危險廢物鑑別規則

對於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有毒物質含量等鑑別特性)和感染性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不論是與其他固體廢物混合還是進行處理改變了物理特性和化學組成,這種物質仍然屬於危險廢物。這是由於這種危險廢物的特性與其他三種特性(易燃性、反應性和腐蝕性)相比,毒性化學品顯示的毒性風險典型依賴於很多因素,毒性危害評估更複雜,涉及更多的變數。由於化學品通過環境遷移,它們能積累、顯示長期慢性風險,即使水平低於制定的毒性特徵標準。因此不論作何種處理,毒性特徵是不可能因此而完全消除的,即使處理後毒性水平有所降低,低於危險廢物名錄中的水平,但是這些廢物中的毒性仍然由於具有持久性、生物積累等對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潛在的威脅。因此,對於這類廢物,本標準中規定按照危險廢物來管理。
對於僅具有易燃性、反應性或腐蝕性其中一種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不論是與其他固體廢物混合還是處理改變其物理特性和化學組成,都屬於危險廢物。但是當該廢物經GB5085.1—GB5085.6鑑別不具有危險特性,混合後的固體廢物不屬於危險廢物。這是因為,由於這些性質可以通過某種方法將其特徵除去,如對於易燃性危險廢物,只要將其點燃,易燃性特徵就不復存在;反應性危險廢物,通過一定的反應,這種特性也可以除去;腐蝕性的危險廢物(如廢強酸與廢強鹼),只要將其中和同樣可以消.除腐蝕性。因此,對於這類廢物,按照從嚴管理的原則,不論是它與其他固體廢物混合還是通過處理改變其物理特性和化學組成,我們都按照危險廢物來管理。只有當廢物的產生者根據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對廢物進行鑑別後,認為不具有危險特性,則按照一般廢物來管理。
對於含有放射性廢物的混合物,美國規定這類混合廢物應由RCRA和AEA(Atomic Energy Act)共同來管理,其中AEA管理放射性部分,RCRA管理危險廢物部分。為了在實際情況中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管理上的交叉,本標準規定應按照放射性廢物來管理。這點與美國的規定不同。

詞條圖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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