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腐蝕性鑑別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腐蝕性鑑別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腐蝕性鑑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管理,保護環境,保障健康而制定。該標準分三部分,第一部分,適用於任何生產過程及生活所產生的固態的危險廢物的腐蝕性鑑別;第二部分,適用於任何生產過程及生活所產生的固態的危險廢物的急性毒性初篩鑑別;第三部分,適用於任何生產過程及生活所產生的固態的危險廢物的浸出毒性鑑別。

基本介紹

  • 書名: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腐蝕性鑑別
  • 作者: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研究所、環境標準研究所
  • 出版社: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10-01
  • 標準號:GB 5085.1-2007
編號名稱,標準正文,

編號名稱

標準號:Standard No. GB 5085.1-2007
中文標準名稱:Standard Title in Chinese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 腐蝕性鑑別
英文標準名稱:Standard Title in English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 - Identification for corrosivity

標準正文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管理,保護環境,保障健康,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是危險廢物鑑別標準的第一部分。
本標準從1996年8月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GB5085-85中第2條第2.2款的腐蝕性鑑別的內容。
本標準實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屬工業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作廢。
本標準在以下內容有所改變:
鑒於本標準名稱為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因此適用範圍擴展到任何過程產生的危險廢物,而不再局限的有色金屬工業產生的固體廢物。
本標準由國家環保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由國家環保局負責解釋。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鑑別危險廢物的危險特性之一的腐蝕性標準值。
1.2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任何生產過程及生活所產生的固態的危險廢物的腐蝕性鑑別。
2術語
危險廢物
3引用標準
GB/T15555.12-95 固體廢物 腐蝕性測定-玻璃電極法
4腐蝕性鑑別值
當pH值大於可等於12.5,或者小於或等於2.0時,則該廢物是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廢物。
方法
GB/T15555.12-95固體廢物 腐蝕性測定 玻璃電極法進行測定。
5目的實施
本標準由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 --Soreening test for acute toxicity
GB5085.2-1996
本標準是危險廢物鑑別標準的第二部分。
本標準從1996年8月1日起這施,同時代替GB5085-85中第2條第2.4款的急性毒性初篩的內容,並代替GB5088-85中的內容。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屬工業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和GB5088-85《有色金屬工業固體廢物急性毒性初篩試驗方法標準》作廢。
本標準在以下內容有所改變:
本標準為增加可操作性,將GB5088-85的內容列入本標準的附錄A,並在急性毒性初篩試驗方法中增加了灌胃量一款。
本標準由國家環保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由國家環保局負責解釋。
1主題安全內容與適用範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鑑別危險廢物的危險特性之一的急性毒性初篩標準值。
1.2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任何生產過程及生活所產生的固態的危險廢物的急性毒性初篩鑑別。
2術語
危險廢物
指具有腐蝕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應性、傳染性、放射性等一種及一種以上危害特性的廢物。
3引用標準
GB7919-87 化妝品安全性評價程式和方法
4急性毒性初篩鑑別值
按照附錄A《危險廢物急性毒性初篩試驗方法》進行試驗,對小白鼠(或大白鼠)經口灌胃,經過48h,死亡超過半數者,則該廢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險廢物。
5標準實施
本標準由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附錄A (標準的附錄)
危險廢物急性毒性初篩試驗方法
A1 樣品的製備
浸出液製備:將樣品100g置於三角瓶中,加入100ml蒸餾水(即固液1∶1),在常溫下靜止浸泡24h,用濾紙過濾,濾液留待灌胃實驗用。
A2 實驗方法
A2.1 實驗動物:以體重18~24g的小白鼠(或體重200~300g的大白鼠)作為實驗動物。
A2.2 灌胃:按GB7919-87中5.2規定的急性毒性經口的灌胃方法,對於10隻小鼠(或小鼠)進行一次灌胃。
A2.3 灌胃量:小鼠不超過0.4ml/20g(體重)大鼠不超過1.0ml/100g(體重)
A3 結果判定
對灌胃後的小鼠(或大鼠)進行中毒症狀的觀察,記錄48h內實驗動物的死亡數。根據實驗結果,對該廢物的綜合毒性作出初步評價,如出現半數以上的小鼠(或大鼠)死亡,則可判定該廢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浸出毒性鑑別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
——Ident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procednre inxicity
GB5085.3-1996
危險廢物標識
本標準是危險廢物鑑別標準的第三部分。
本標準從1995年8月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GB5085-85中第2條第2.1款的浸出毒性鑑別的內容,並代替GB12502-90中的內容。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屬工業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和GB12502-90《含氰廢物污染控制標準》作廢。
本標準在以下內容有所改變:
本標準在項目上增加有機汞、總汞、鋇及其化合物鑑別標準,並提高了鎳及其化合物的標準值。
本標準中氰化物浸出毒性鑑別標準定為1.0mg/L,不再按GB1252-90分級制定標準值。
本標準由國家環保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由國家環保局負責解釋。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鑑別危險廢物的危險特性之一的浸出毒性標準值。
1.2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任何生產過程及生活所產生的固態的危險廢物的浸出毒性鑑別。
2術語
2.1 危險廢物
2.2 浸出毒性
本標準所指浸出毒性是固態的危險廢物遇水浸瀝,其中有害的物質遷移轉化,污染環境,浸出的有害物質的毒性稱為浸出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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