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歷史
1927年起與
南非共產黨合作至今。1956年制定《
自由憲章》作為鬥爭綱領,提出南非民主改革的基本任務和戰略目標。1960年,因參加發動“反對通行證法運動”及“沙佩維爾慘案”,被南非種族主義政權宣布為非法組織而遭取締,其主要領導人流亡國外,在
尚比亞首都
盧薩卡設立總部,並將國內組織轉入地下。1961年12月,非國大決定開展武裝鬥爭,並建立軍事組織“
民族之矛”,
曼德拉任總司令。1962年10月、1969年4月和1985年7月,非國大在國外分別召開三次重要會議,通過了《政治行動路線》、《戰略與戰術》等重要鬥爭綱領,將武裝鬥爭和民眾抗議運動相結合。
1989年提出政治解決南非問題和靈活處理制憲談判的主張。1990年2月國民黨政府解除
黨禁後,曼德拉等非國大領導人獲釋。1991年非國大倡議所有黨派討論制憲和制憲原則,主張通過民主選舉的制憲議會負責起草和通過新憲法。1992年5月,非國大宣布放棄武裝鬥爭和全面國有化政策,11月,有條件接受國民黨提出的“分享權力”主張,不再堅持黑人多數統治,同意實行
聯邦制。1994年4月,在南非首次不分種族的民主選舉中,以非國大為首,由非國大、南非共產黨和南非工會大會組成的三方聯盟獲62.65%選票,贏得大選,成為民族團結政府中的主要執政黨。
1997年12月,非國大召開第五十次全國代表大會,
曼德拉辭去黨主席職務,
姆貝基當選黨主席。1999年6月,南非舉行第二次全國大選,非國大以66.35%選票獲勝繼續執政,在國民議會中占266個席位,在全國7個省中居主導地位。2003年《議員轉黨法》實行後,非國大在國民議會的席位增至275個,同時成為
西開普省和夸祖魯/納塔爾省第一大黨。2004年4月,新南非舉行第三次全國大選,非國大以69.68%選票獲勝繼續執政,在國民議會中占279個席位,全國9省省長均為非國大人士。2005年,非國大再獲14席,議席總數達到293個。在2006年3月地方選舉中,非國大除
開普敦外,以66%的得票率獲得全國6大都市中的5個,231個地方政府中的174個。
2002年12月,非國大第五十一次代表大會再次選舉
塔博·姆貝基為領袖,非國大其他領導人有副領袖雅可布·祖馬、全國主席派屈克·勒科塔、總書記
卡萊馬·莫特蘭蒂、副總書記桑姬·姆坦比-馬汗耶利和總司庫曼迪·姆西芒。非國大於2007年12月舉行五十二大,選舉新一屆黨的領導班子。
組織性質
非國大自認為是一個開放的民眾性組織,以
非暴力主義為基礎來維和非洲人民的權利,對整個非洲大陸的振興都負有神聖使命和不可推卸的責任。基於這一思想,起初都是採用請願、
訴訟等手段。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成立了不滿“溫和”手段的青年組織“青年同盟”。非國大至今仍把1955年6月26日由其主導通過的《
自由憲章》作為執政綱領,堅持認為
民族民主革命仍是南非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矛盾。非國大
總書記莫特蘭蒂認為:“以《
自由憲章》為指導,非國大在領導南非人民戰勝‘白人至上’反動思想後,也一定能夠通過自身的改革,大力整治腐敗。”
1960年3月,非國大在反對“通行證法”的“
沙佩維爾事件”後,被南非當局宣布為“非法組織”,主要領導人流亡國外,國內組織則轉入地下。1961年,非國大決定進行武裝鬥爭,並於當年12月成立軍事組織——“
民族之矛”,由曼德拉任司令。1962年,
曼德拉等人被捕入獄。從1989年開始,非國大逐步調整鬥爭策略,主張政治解決南非問題和靈活處理制憲談判。1994年4月,非國大在南非首次不分種族的大選中獲勝,成為執政黨。在1994年、1999年、2004年三次
大選中,以非國大為主體的三方聯盟得票率分別為62.66%、66.36%、69.68%,處於優勢地位。在全國9省地方
選舉中,非國大在其中7個省獲勝,並與新國民黨和
因卡塔自由黨分別在西開普省和夸祖魯—納塔爾省聯合執政,實質上執掌全國九省政權。
獲得成就
南非在非國大的領導下,取得的成就:
一是民族團結和
解放,大力提高廣大黑人的政治、經濟地位,同時強調包括白人在內的各個民族都是國家主人,保護他們的切身利益,逐步消除
種族隔離時代造成的種族
鴻溝,使各族人民平等地生活在一起,促進了南非民主進程。
二是政府對基礎設施的投入。執政以來,非國大先後為300萬人提供了乾淨飲用水,為貧困黑人建造了80萬套房屋,給黑人重新分配土地22萬公頃,為200萬用戶安裝了
電燈,為130萬個家庭安裝了電話,新建638個醫務所,為6歲以下兒童和孕婦提供免費醫療。
三是外交政策。原南非只與30個國家保持外交關係,現已增至150多個。南非是
不結盟運動的重要成員,是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主席國、全球貿發大會主席國。四是改造了軍隊、警察、監獄、司法機關,使之成為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合法力量,而不再是白人政府的
專政工具。
組織領袖
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組織領袖為納爾遜·曼德拉。1964年因反對南非種族隔離制度被關
入監獄,直到1990年才獲得自由。他後來成為
南非總統。1944年,曼德拉參加了“非洲人國民大會”(簡稱非國大),並參與組建了“非洲人國民大會青年團”。他先後擔任過南非
德蘭士瓦省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全國非洲人國民大會第一副主席、全國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他在1952年的非國大反抗運動和1955年的人民議會中起到了領導作用,這些運動的基礎就是
自由憲章。1953年他在非國大一次會議上發表“自由之路無坦途”的講演,成為南非黑人向
種族主義政權進行鬥爭的宣言書。1961年,曼德拉意識到以前的非暴力運動不能為黑人爭取到應有的權力,於是,他創建了非國大軍事組織“
民族之矛”,並擔任
總司令,計畫用武裝鬥爭方式對抗政府的暴力鎮壓。1962年
南非當局以所謂“煽動罪”和“非法出國罪”將曼德拉逮捕,兩年後判處他
終身監禁。1990年,時任南非總統
德克勒克解除對非國大的禁令。1990年2月曼德拉出獄,其聲望甚高,人們迫切希望他擔任非國大的第一
掌門人,但他堅持由非國大下屆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讚揚時任非國大第
一把手坦博的領導功績。直至1991年7月,通過非國大選舉,
曼德拉才正式成為非國大的第一號人物。1994年5月9日,南非
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曼德拉在南非首次多種族大選後當選為南非歷史上第一位
黑人總統。1997年12月,曼德拉辭去非國大主席一職。
1912年1月7日,南非黑人的第一個全國性的政治組織--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成立。該組織主張非洲人團結,反對任何形式的種族主義,“建立一個非種族的、統一的、民主的南非”。1929年與非洲人工會、南非共產黨聯合成立非洲人民權利,要求廢除通行證法和許可證制度。1952年與南非印度人大會發起“蔑視不公正法令運動”。1955年6月參與制定《
自由憲章》, 要求一切非洲人享有平等的
公民權。 1960年參加發動“反對通行證法運動”。 “沙佩維爾慘案”後被宣布為非法組織。1961年建立武裝組織“
民族之矛”,同時大力開展政治、外交等多種形式的鬥爭,國內影響不斷擴大。得到
非洲統一組織的承認與支持。1989年重新成為合法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