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信訪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我局嚴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總體原則及“及時、準確”的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切實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21年我們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我局始終把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單位工作議事日程。同時,根據人員變動,及時對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人員進行調整充實。健全領導機制,確保信訪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順利開展。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嚴格信息發布審核,維護網路意識形態安全。為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開的內容更加充實。我局對政務信息公開的範圍、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政務信息公開的形式、政務信息公開的制度等作了進一步的明確,按照組織健全、制度嚴密、標準統一、運作規範的要求,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內容的補充以及已公開內容的刪補。二是公開的時間更加及時。針對公開項目的不同情況,確定公開時間,做到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我局注重加強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了相關制度並認真執行,同時,結合信訪局工作的特殊性,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誰上網,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相關要求,進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安全性。
(五)監督保障
成立由局長為組長,各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科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綜合協調日常管理。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0
0
0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0
0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0
0
行政強制
0
0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單位:萬元)
政府集中採購
0
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0
0
0
0
0
0
0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2021年,市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標準還不夠高,內容還不夠全面,信息更新還需要更及時;在今後的工作中需要進一步提高。
(二)改進措施
按照新信訪工作《條例》的規定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信訪局下一階段將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調整最佳化領導機構名稱和職能,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開業務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確保廣大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
二是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途徑。通過網路、微信、今日頭條等多種方式加大少數民族惠民政策宣傳力度,進一步細化信息公開工作流程,拓寬公開渠道,確保操作簡便明了,利於查找。
三是加強保密審查,擴展公開範圍。對照新信訪工作《條例》的具體要求,認真清理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查漏補缺,修訂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確保應公開的政務信息全部公開。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無任何收取費用事項,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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