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天津市南開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是由天津市南開區國家稅務局管理的直屬機構,業務上接受天津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指導。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制定稽查計畫,下達稽查任務;負責稽查案源管理工作;負責發票協查工作;實施稽查並完成稽查執行工作;負責稽查案卷的審理、歸檔工作;組織稽查案件的複查工作;負責聽證案件的舉證工作;與政府、司法、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及其他稅務機關進行協調聯繫;諮詢、核實、查證的稽查案件疑點問題,移送涉嫌稅收違法案件,查處、打擊偷、抗、騙稅違法行為;負責反饋加強稅收管理和稅務稽查的意見。

機構設定

天津市南開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設定6個正科級機構,分別為綜合科、案件審理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執行科。 1.綜合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本單位稽查工作;負責擬定年度稅務稽查工作計畫及培訓計畫;負責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稽查軟體系統的套用和管理;負責組織安排稽查案件的複查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聽證工作;負責組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的上報和稽查統計報表;負責稅收案件的舉報受理、轉辦工作。
2.案件審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對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稅收檢查情況的複查複審;辦理聽證、複議的有關事項,負責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移送稅務違法案件的有關工作;負責匯集整理稽查各環節形成的各種資料,立卷歸檔,並按規定保管;負責總結分析偷、騙稅案件的規律和手段,撰寫典型案例及分析報告。
3.檢查一科
4.檢查二科
5.檢查三科
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主要職責:負責本單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的稽查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執行工作。
6.案件執行科
主要職責:負責對選定的稽查對象實施日常稽查或專項稽查;負責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的催繳入庫工作;負責稽查後的告知和審理要求各種證據材料的補充工作;負責對在稽查過程中發現達到立案標準而未立案的案件提請有關部門補充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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