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並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貫徹落實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有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組織實施公務員法,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和表彰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十)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計畫和相關政策辦法。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十三)承辦南澗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公務員局職責
一、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及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規,組織實施公務員管理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的有關政策辦法,並進行監督檢查。
二、推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縣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公開選調工作。
四、完善公務員考核辦法,擬訂公務員培訓規劃、計畫,組織協調全縣公務員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公務員教育培訓工作。
五、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和公務員獎勵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單位和個人的資格條件等工作。
六、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
七、承辦以縣政府名義任免的部分領導人員行政任免的具體事宜。
八、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九、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
十、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承擔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辦公室職責
一、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負責會務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文檔、印鑑管理、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
四、負責政務信息、宣傳報導。
五、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六、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七、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八、承擔局機關、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審批工作。
十二、負責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資格的審批工作。
十三、辦理其他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的審批事項。
十四、負責行政服務視窗的日常工作。
工資福利股職責
一、貫徹執行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退休政策和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負責縣級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的日常審批管理工作。
二、負責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變動、調動人員的工資套改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負責工資統計分析工作。
四、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聯審工作。
六、負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員疾病、工殘、生育期間待遇等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
七、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相關喪葬撫恤政策的落實工作。
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及工作年限計算認定工作。
九、負責全縣省級勞模獎勵晉升工資和離退休人員享受榮譽津貼申報工作。
十、負責審批辦理許可權內管理的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以及企業人員的退休審批工作。
十一、承擔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才開發與就業培訓股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貫徹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
三、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管理。
四、參與擬訂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五、貫徹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六、落實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西部志願者管理工作。
七、指導和監督有關職業中介機構的工作。
八、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管理制度。
十、指導和監督有關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
十二、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十三、在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下,規劃和管理全縣職業培訓機構。
十四、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
十五、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十六、組織實施全縣職業技能培訓、考核和鑑定等工作。
十七、組織實施技工、技師、高級技師考評工作。
十八、擬訂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九、承擔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