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於2003年11月6日在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增掛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單位概況,單位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單位概況
與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的管理體制,其機構性質和格局不變,屬縣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
全局現核編22人(含監察大隊和瓦斯監控中心),現有在職人員18人。其中,局長、副局長各1人。有內設股室:辦公室、煤 礦股、非煤礦山股、危化品及煙花爆竹股和監督股 。局下屬兩個事業單位:縣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核定編制3人;縣瓦斯監控中心 ,核定編制7人。承擔著全縣安全生產行業主管部門的綜合監管職責,具體負責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規劃、宣傳教育、培訓考核以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發證、監督工作;負責對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三同時”審查工作;負責對礦山救護隊的管理及業務指導;負責牽頭組織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並負責全縣煤礦及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
單位職責
根據中共巴中市委辦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江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巴委辦發〔2010〕13號)和中共南江縣委、南江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南委發〔2010〕29號)規定,將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簡稱縣安監局),掛南江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簡稱縣安辦)。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經商委負責的煤礦瓦斯等級鑑定工作職責劃入縣安監局。
(二)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加強對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規劃和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意見、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協助省、市安監局做好中央、省、市在南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組織對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組織、指導煤礦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安全標準化、相關安全科技發展工作。參與煤礦整頓關閉及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承擔煤礦瓦斯等級鑑定工作。
(五)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七)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九)組織指導並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不含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資格,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註冊和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推廣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負責巴中市礦山救護隊的日常管理及業務指導工作。
(十五)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南江縣安全監管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民眾工作股、應急救援辦公室)
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文電、信息、保密、檔案和績效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和黨務、群團等方面的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及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綜治、維穩工作;負責提案、議案和民眾來信來訪,並搞好答覆工作。負責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承擔安全生產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
負責人:習繼廣
二、政策法規股(掛行政審批股)
指導全縣安監系統的法制建設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證件監督管理;負責鄉鎮人民政府委託執法管理;負責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和傷亡事故統計的具體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預警信息;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考核;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違法違紀案件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擔縣安委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和安全生產案審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級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培訓、考核和全縣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註冊及管理工作;組織有關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推廣。負責法律法規賦予本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的項目管理工作;參與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組織的涉及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聯合踏勘及並聯審批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諮詢工作;負責本部門與政務服務中心和視窗工作人員相關工作的銜接。
負責人:蔡黎明
三、煤礦監管股
負責監督檢查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規章規程、標準和安全生產條件、設施設備安全等情況;監督檢查煤礦企業建設項目安全實施“三同時”情況,組織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指導相關煤礦安全程度評估、評價工作;承擔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煤礦瓦斯等級鑑定工作。
負責人:黃中林
四、非煤礦山監管股(掛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股)
負責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及其加工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設備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審查轉報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有關職業衛生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和非煤礦山、地質災害等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負責人:姚華
五、危險化學品監管股
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非藥品類易製毒藥品和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立、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相關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地圖信息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縣集州步行街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