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縣水務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縣光霧山大道紅星段218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江縣水務局
- 性質:非盈利
- 屬性:政府組織
- 地址:南江縣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水務、漁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定全縣水務、漁業行政管理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
(二)負責制定水務管理有關的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綜合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水環境治理規劃、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
(三)負責組織全縣有關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及防洪、防澇、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論證工作。
(四)負責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和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會同縣環境保護局和有關部門擬定水功能區劃;參與水功能區的劃分和水域排納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參與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審查河道排污口的設定方案。
(五)組織指導全縣水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縣的水行政執法及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調解重大水事糾紛,負責水務、漁業行業行政複議的受理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六)負責全縣供排水和城鄉供水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鄉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指導制定全縣城鄉供水行業的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城鄉供水價格測算的組織工作; 負責城鄉排水規劃、排水許可、排水設施的竣工驗收;指導全縣鄉鎮供水工作。
(七)指導全縣水務體制改革工作;監管國有的縣級水務資產,監督和指導水務行業國有資產的管理。
(八)負責全縣水務工程管理,監督和實施水務行業工程建設項目業主負責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負責城鄉安全飲水源區生態水利工程建設的論證和申報工作;組織、轉報大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轉報大、中型和審批小(一)型水利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並負責轄區內中、小(一)型水庫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農村水利工作。制定農村水利發展規劃,負責水利工程管理,組織開展全縣農村水利基本建設。
(十)主管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定水土保持發展規劃,負責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水土流失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負責《水土保持法》的宣傳、貫徹、實施工作,依法查處水土保持違法案件。
(十一)主管全縣水產漁政工作。擬定漁業資源保護規劃,實施漁業環境保護;負責全縣水產品質量安全;負責水生動物的防疫、檢疫工作;負責全縣水產資源和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工作;調解重大漁事糾紛,查處漁政案件。
(十二)負責行業內的地方電力建設和發展的管理、協調、服務工作。指導水務行業地方電力發、供、配、輸的管理,實施質量、技術監督;指導全縣水務行業的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協調處理地方電力建設和發展的涉水事務,指導行業地方電力安全監管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行政區域內涉河事項統一管理與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和審批河道采砂規劃、發放采砂許可證的工作。
(十四)承擔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抗旱工作,對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洪抗旱調度。
(十五)指導全縣有關水務、漁業等項目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全縣重大水務、漁業項目對外合作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縣關於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定,負責行業內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南江鎮和平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