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南明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南明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是南明區政府部門,負責辦公區行政房產、設備等國有資產的管理、後勤服務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明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 主要領導:梁小冬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

機構職能

為機關辦公與職工生活提供後勤服務;負責辦公區行政房產、設備等國有資產的管理、後勤服務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與有關企業(或人員)簽訂服務契約、監督和承擔契約義務的履行;負責辦公區水、電、暖的供給和基礎設施、設備的維修;負責有關會議接待及場所的管理、後勤保障、機關職工餐飲服務、洗理等管理;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的政務工作,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文秘檔案、財務管理、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計畫生育的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物業管理科—負責辦公區行政房產的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區環境衛生、綠化、水、電、暖的供給和基礎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和養護工作;負責辦公區的安全保衛、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管理各入住機關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參與有關會議的服務工作。經營管理科—負責機關食堂、浴室管理等工作,為機關幹部職工提供生活用餐、洗理和醫療等服務;負責相關的用餐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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