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紅谷灘區醫療保障局

南昌市紅谷灘區醫療保障局

根據區委辦、區政府辦《南昌市紅谷灘區醫療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紅谷辦發〔2020〕28號),南昌市紅谷灘區醫療保障局是南昌市紅谷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紅谷灘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南昌市紅谷灘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我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對全區醫療保障工作進行綜合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
(二)建立和完善覆蓋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貫徹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全區醫療、生育保險及補充保險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全區醫療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醫療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組織監督管理全區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貫徹執行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貫徹執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貫徹落實醫療救助政策和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五)組織實施全區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六)組織實施全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推動全區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推動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
(八)組織實施全區定點醫療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十)組織落實全市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藥、醫保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信訪、保密、考核、政務公開、對外合作交流和文秘事務、信息宣傳、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設,黨群工作及紀檢監察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平台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業務股、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全區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組織推進全區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政策、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三)監督股、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檢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實施全區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全區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全區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全區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承擔全區醫療保障統計工作。

現任領導

紅谷灘區醫療保障局局長: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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