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紅谷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昌市紅谷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昌市紅谷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南昌市紅谷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南昌市紅谷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承擔區政府人才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範全區人力資源市場。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援助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統籌協調選拔高等院校畢業生赴基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和激勵政策。承擔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失業預測預警工作,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建立和完善覆蓋全區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全區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承辦區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對以區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對象進行審核。承擔全區績效管理職責。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做好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引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綜合管理、博士後工作站建設、專家人才服務等工作。
(八)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組織實施勞動關係政策並完善相關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九)加強促進就業創業、持續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激勵人才創新創造、保障農民工權益等職責。
(十)負責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負責對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信息的調研、宣傳、統計和科研工作,組織建設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網路。
(十一)貫徹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區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國(境)外人員來區就業管理服務;負責區直單位科級以下人員因公出國(境)政審工作。
(十二)負責本局和局屬單位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指導有關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研究制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獎懲體系,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指導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公室)。負責相關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法制宣傳教育、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政務、事務等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信息宣傳、建議提案辦理、檔案管理、政務公開、財務、後勤保障、安全保密、綜治等工作;負責協調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規章制度;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人民民眾提出的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負責信訪工作業務基礎建設,對信訪形勢進行分析、預測,提出相應對策建議;做好12345熱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精神文明建設和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財務管理;負責局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工作。
(二)人力資源股。按許可權做好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承辦區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對以區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對象進行審核。參與擬定全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局有關人才工作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境)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依法管理全區人力資源市場;負責“三支一扶”人員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承擔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博士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各級各類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拔尖人才的申報、選拔工作;負責區 直單位科級以下人員因公出國(境)政審工作;承辦全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指導監督全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試工作;負責區職稱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等級考核工作。擬定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契約管理工作;負責區直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公開招聘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管理區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貫徹落實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因公傷殘、死亡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審核;負責事業單位新招錄(聘)用人員及調動人員工資審批工作;負責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工資審批工作;負責正常晉升職務及崗位變動人員工資審批工作;負責技術工人晉升技術崗位等級工資審批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和參加工作時間的核定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的離退休、提前退休、退職、遺屬困難補助待遇的審核審批;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
(三)社會保障股。擬訂全區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綜合統計管理工作;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資金預決算。擬訂全區就業、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執行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及失業保險相關政策、制度和管理辦法,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和監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貫徹落實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全區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負責國家有關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入區就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擬訂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建立職業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職業分類制度、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鑑定政策;綜合管理職業技術等級評定及職業資格證書頒發工作;擬訂全區職業培訓、鑑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貫徹執行全區勞動關係政策,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管理制度;擬訂全區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本區勞動標準制訂工作;監督執行國家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承擔企業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企業職工出國(境)政審工作;統籌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勞動保障監察制度的實施規範,指導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擬訂全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 施;組織落實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負責全區統籌單位職工離退休、提前退休初審;貫徹落實企業非因公及因病死亡職工遺屬和非因公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擬訂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擬訂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方案的審批;指導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傷保險政策法規;擬訂完善全區工傷保險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工傷保險經辦業務,貫徹落實工傷人員各項待遇政策;負責工傷醫療和康復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傷事故調查及工傷認定;負責組織工傷預防工作。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區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負責創業孵化基地、促進就業基地、職業見習單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初審申報,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情況審核,承擔政府補貼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認定,職業介紹組織管理、失業保險管理、勞動力管理職能。參與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機關及所屬各單位財務管理並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社會保險基金和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組織監督相關部門征繳、支付、管理、運營社會保險基金及補充保險基金的情況,並組織及配合查處重大案件;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項目申報、要件材料審查、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和辦理結果的反饋工作;負責局屬各單位公共服務事項督促、檢查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 維護;數據中心的建設管理和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 社會保障卡的數據採集、確認、發放、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做好“多險合一”系統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系統的數據採集、整理與整合工作;指導街(處、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網路建設、維護。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指導有關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研究制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獎懲體系,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 容;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指導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