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紅谷灘區民政局

南昌市紅谷灘區民政局

南昌市紅谷灘區民政局是南昌市紅谷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紅谷灘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南昌市紅谷灘區贛江北大道1516號方大中心A座915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區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
(三)負責全區性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負責市民政局委託管理的全市性社團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四)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健全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監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管理使用。
(五)負責全區城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的管理工作,受政府相關部門委託,對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項目的申請家庭或個人的經濟狀況進行調查核實。
(六)擬訂全區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規劃,指導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 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監督社區建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社區幹部的培訓及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表彰工作。承擔區城鄉社區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擬訂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辦法,負責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查和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承擔許可權內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區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建立地名檔案。
(八)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指導全區養老福利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依法指導和監督養老機構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孤兒、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承擔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統籌做好各項殘疾人的福利工作,落實和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負責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九)擬定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監督慈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擔紅谷灘區慈善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區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工作,指導鎮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一)負責推行殯葬綜合改革,倡導文明喪葬習俗。
(十二)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三)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培養和發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組織社會工作人才為社會提供專業社會工作服務。
(十四)按職責負責民政系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指導養老服務、特困供養、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救助管理、殯葬服務等民政服務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為一室三股,即辦公室,社會救助、慈善社工和區劃地名股,基層政權股,社會事務和社會福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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