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紅谷灘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南昌市紅谷灘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南昌市紅谷灘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南昌市紅谷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紅谷灘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民健康的政策、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實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責任,指導建立公立醫院黨的組織體系,強化公立醫院黨的領導,督促指導做強公立醫院黨建工作。根據行業主管部門自身職能強化行業指導,支持和幫助民營醫療機構的建設工作。
(三)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四)   貫徹執行國家免疫規劃,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建立衛生應急體系和提升能力建設。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七)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八)貫徹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全省藥物使用的相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區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我區計畫生育政策。
(十)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統籌推進全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牽頭制定和落實高層次人才醫療保障服務政策,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產業標準,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全區愛國衛生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健康創建工作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配套銜接,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落實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生態環境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的準入管理,負責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督管理。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4.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6.與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在中醫藥文化傳承、健康旅遊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中醫藥文化傳承和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區、示範基地、示範項目建設。

內設機構

辦公室(會計核算中心)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牽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的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及援外醫療隊的派遣。負責機關和委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衛生健康行業項目資金管理、擬定職責範圍內的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醫療服務價格的建議。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醫政醫管股
擬訂全區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
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全區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指今性醫療任務,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區幹部保健工作業務指導和溝通協調。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統籌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組織實施基層基本藥物制度,牽頭健康扶貧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制定本區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
生健康統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和重大維修項目的管理。負責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參與擬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推動實施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辦公室)、監督股
貫徹執行國家免疫規劃,擬定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相應衛生應急工作,負責區級衛生應急隊伍的組建,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根據授權發布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辦區人民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負責組織
編制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責任管理目標並組織協調實施並有計畫地開展愛國衛生活動,指導並有計畫地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實施環境綜合整治;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愛國衛生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宣傳發動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創建衛生庭院、衛生先進單位、衛生達標單位、衛生街道的愛國衛生競賽活動,並負責檢查驗收、總結表彰。擬定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
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組織起草衛生健康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區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政策研究,負責衛生健康地方標準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業綜合監督工作。承擔醫療衛生、公共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健康、健康產業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負責開展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規範執法行為。協調開展審管銜接工作。
婦幼健康和家庭發展股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和服務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組織擬訂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