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直屬四大隊

直屬四大隊隸屬於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執法督查大隊。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南昌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直屬四大隊
  • 所屬: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 前身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屬性:執法督查大隊
情況簡介,公開承諾,

情況簡介

主要職責為:一負責對全市範圍內北京西路、中山路以北,撫河北路以東,富大有路以南,京九線以西散裝物料運輸車輛未申報或未按申報內容運輸、傾倒及在運輸過程中泄漏、遺撒污染環境衛生等違法(章)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二負責對數字城管信息採集、數字城管社會投訴案件以及全市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督察。三是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職責及完成市城管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開承諾

(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執勤過程中,必須著裝整齊,使用國語及文明用語,做到禮貌糾正違章。在實施行政檢查或行政處罰時,還須亮證執法。否則,行政管理相對人可拒絕配合檢查。
(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不得著制服在公共場合以及執法、執勤過程中吸菸。
(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不得著制服進入酒店、歌舞廳等娛樂場所消費。
(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必須保持行政執法車輛的標識完整,不得故意拆卸或遮擋車輛牌照。
(五)、接到市民舉報投訴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處理,60分鐘內反饋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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