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直屬二大隊

直屬二(規劃)大隊是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負責規劃執法的專業大隊,主要負責老城區東湖、西湖、青雲譜、青山湖(除高新開發區、昌東工業園和昌南工業園)192多平方公里範圍內的公房及房地產項目建設(除農民公寓)監察任務。

情況簡介,辦事程式,服務承諾,

情況簡介

目前,大隊在編人員59人(其中男51人、女7人),黨員人數:43人,黨員占大隊總人數的73%。學歷:本科18人,大專39人,中專1人,高中1人 ,人員身份: 公務員52人,聘乾4人,工人3人,人員的平均年齡:42歲。有轉業退伍軍人35名,下設辦公室、業務科和六個責任中隊。

辦事程式

大隊信訪投訴處理流程:
1、轉辦:大隊業務科在收到投訴案件後半小時內轉相關中隊進行處理。部分重要案件業務科派員到現場直接進行調查,然後再轉相關中隊進行處理。
2、處理:各責任中隊收到投訴通知後應在1小時之內將初步的處理結果報業務科。案情清楚,執行難度不大的案件,應在3日內將最終處理結果報業務科;一般案件,最遲應在10日內將最終處理結果報業務科;案情複雜,執行難度大的案件,30日內處理,並由業務科將最終結果上報市執法局。
3、催辦:對轉給責任中隊進行處理的案件,未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處理結果報業務科,業務科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進行催辦。
4、覆核:對各責任中隊上報的處理結果,業務科應派員到現場進行覆核,覆核結果與上報結果不相符的,視為虛報、假報。

服務承諾

為認真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竭誠為民眾服務,特作出如下承諾:
一是大隊規劃執法工作以“責權統一、逐級管理、分區劃片、責任到人”的責任制為基本管理模式進行,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南昌市城市規劃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規劃執法,對違法建設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二是及時處辦信訪投訴,熱情接待,耐心解答;在收到投訴案件後半小時內到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在1小時之內將查處情況反饋投訴人。對民眾投拆的問題,能解決的立即予以解決,對有客觀原因暫時解決不了的或不屬於工作職責範圍的,向民眾耐心地解釋清楚,嚴禁出現生、冷、硬、推現象,對不屬於大隊職責範圍內的問題,向來訪者告之相應接待部門。
三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和行政執法人員廉政“十不準”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到崗到人,建立健全規划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市局“五項公開承諾”,切實保障執法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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