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南方國策動力股票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南方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4.65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1692
- 成立日期:20150826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有效控制組合風險並保持良好流動性的前提下,通過專業化研究分析,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可轉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或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定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以及經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分析巨觀經濟和證券市場發展趨勢,對證券市場當期的系統性風險以及可預見的未來時期內各大類資產的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率進行分析評估,並據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債券、現金等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調整原則和調整範圍,在保持總體風險水平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力爭投資組合的穩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將持續地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資產配置風險監控,適時地做出相應的調整。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依託於基金管理人的投資研究平台,緊密跟蹤中國經濟結構轉型的改革方向,努力探尋在調結構、促改革中具備長期價值增長潛力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資採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策略。
(1)定性分析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挑選全部或部分具備以下特徵的上市公司:
A、新經濟體制下受益於改革,分享改革紅利的優質企業;
B、公司所處的行業符合國家的戰略發展方向,並且公司在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C、具備一定競爭壁壘的核心競爭力;
D、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結構,從大股東、管理層到中層業務骨幹有良好的激勵機制,並且企業的信息披露公開透明;
E、公司具有良好的創新能力。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將對反映上市公司質量和增長潛力的成長性指標、財務指標和估值指標等進行定量分析,以挑選具有成長優勢、財務優勢和估值優勢的個股。
A、成長性指標:營業利潤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和收入增長率等;
C、估值指標:市盈率(PE)、市盈率相對盈利增長比率(PEG)、市銷率(PS)和總市值。
(3)組合股票的投資吸引力評估分析
本基金利用相對價值評估,形成最終的股票組合進行投資。相對價值評估主要運用國際化視野,採用專業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標,將國內上市公司的有關估值與國際公司相應指標進行比較,選擇其中價值被低估的公司。本基金採用包括自由現金流貼現模型、股息貼現模型、市盈率法、市淨率法、PEG、EV/EBITDA等估值方法。力爭選擇最具有投資吸引力的股票構建投資組合。
(4)投資組合構建與最佳化
基於基金組合中單個證券的預期收益及風險特性,對組合進行最佳化,在合理風險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時監控組合中證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場價格明顯高於其內在合理價值時適時賣出證券。
3、債券投資策略
在選擇債券品種時,首先根據巨觀經濟、資金面動向和投資人行為等方面的分析判斷未來利率期限結構變化,並充分考慮組合的流動性管理的實際情況,配置債券組合的久期;其次,結合信用分析、流動性分析、稅收分析等確定債券組合的類屬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礎上利用債券定價技術,進行個券選擇,選擇被低估的債券進行投資。在具體投資操作中,採用放大操作、騎乘操作、換券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操作方式,獲取超額的投資收益。
本基金投資於中小企業私募債。由於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採取非公開方式發行和交易,並限制投資人數量上限,整體流動性相對較差。同時,受到發債主體資產規模較小、經營波動性較高、信用基本面穩定性較差的影響,整體的信用風險相對較高。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這兩個特點要求在具體的投資過程中,應採取更為謹慎的投資策略。本基金認為,投資該類債券的核心要點是分析和跟蹤發債主體的信用基本面,並綜合考慮信用基本面、債券收益率和流動性等要素,確定最終的投資決策。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進行權證投資時,將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基本面的研究,並結合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慮運用的策略包括:價值挖掘策略、槓桿策略、獲利保護策略、價差策略、雙向權證策略、買入保護性的認沽權證策略、賣空保護性的認購權證策略等。
基金管理人將充分考慮權證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謹慎進行投資,追求較穩定的當期收益。
5、股指期貨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進行股指期貨投資時,將根據風險管理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採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契約,通過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結合股指期貨的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與現貨資產進行匹配,通過多頭或空頭套期保值等策略進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將充分考慮股指期貨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運用股指期貨對沖系統性風險、對沖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如大額申購贖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槓桿作用,以達到降低投資組合的整體風險的目的。
今後,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金融工具的豐富和交易方式的創新等,基金還將積極尋求其他投資機會,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將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將其納入投資範圍以豐富組合投資策略。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的約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式後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