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轄保護區
南嶽衡山自然保護區於1984年經省政府批准建立省級自然保護區,2007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晉升為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區建立以來,區內動植物資源和生態環境得到了有效保護,森林覆蓋率達95.2%,珍稀瀕危物種的種群、數量初步得到恢復,天然次生林保存完好,生態系統趨於穩定,人民民眾保護意識提高,對外影響不斷擴大。先後獲得“湖南省優秀科普基地”、“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實習教學基地”、“湖南省青少年綠色家園”、“湖南省生態文明教育基地”、“全國森林防火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
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面積11991.6公頃,森林覆蓋率達95.2%,是一個典型的
原生性森林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區,保護區內動植物資源豐富,有
古樹名木46科83屬124種4816株,其中100年以下的名木有44株,按保護等級劃分,
一級保護古樹24株(500年以上),二級古樹153株(300年~499年),三級古樹4595株(100年~299年);有南方紅豆杉、伯樂樹、篦子三尖杉、絨毛皂莢等國
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13種,其中
絨毛皂莢為
南嶽特有植物;有黃腹角雉、穿山甲、青鼬等重點保護野生動物27種,此外,還有
斑羚、黃腹角雉、大鯢等18種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
現任領導
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黨委書記:
尹朝暉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
楊東亮綜合執法大隊
南嶽衡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於2010年3月經
中共衡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設立,2011年8月正式組建運行,大隊以開展林業行政綜合執法為重點,履行自然資源和風景名勝資源保護職責,履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責任,履行對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內各類建築活動的監管權,行使查處非法占用林地、破壞植被、盜伐、濫伐林木、非法運輸木材等林業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