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

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

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是南安市人民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
  • 主要職責:14條
  • 所在地:南安市
  • 單位:發展和改革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是一個職能部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節目標及調節政策建議,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及相關的政策措施,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主要職責

南安市發展和改革局是市政府負責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政策,進行總量平衡、綜合協調、結構調整、重點建設管理,指導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工作部門,承擔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節目標及調節政策建議,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及相關的政策措施,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及全市經濟形勢發展情況,加強國民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監控,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三)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對改革方案實施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協調方案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負責起草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行政規章並參與實施。
(四)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的產業發展方向,提出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與投資方向,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重點項目計畫;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監督市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參與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負責安排或轉報重大建設項目和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負責轉報地方工商領域國家、省管理許可權的投資項目和國債項目;負責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立項、可研、開工報告、後評價等管理和協調;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審查項目初步設計,並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審批或上報項目;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查工作。
(五)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推進工業化和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六)負責搞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生產力布局、扶貧開發、第三產業發展、城鎮化、生態環境建設等規劃工作,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城鎮化發展戰略及重大政策措施,促進可持續發展。
(七)研究分析全市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的運行情況;參與研究財政金融政策;提出綜合運用財稅、信貸等重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負責編制上報全市企業債券發行計畫和發行監督管理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市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與監測工作;審批和轉報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利用外國貸款項目;開展對外招商引資項目的篩選、儲備、推介工作;負責引進國外設備及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農產品進口配額的審核及轉報工作。
(九)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市場與本市有關重要商品的供求情況,做好糧食等重要商品市內供求、進出口的總量平衡及重要商品進出口計畫,負責市級部分重要商品、物資儲備和戰略儲備;參與全市市場發展總體布局規劃;負責審批市場建設項目;參與我市生產要素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十)做好人口、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審批或轉報社會事業、高技術產業的重大項目,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
(十一)做好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和信息動員工作;負責協調經濟建設、信息建設與國防建設之間的關係;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動員、信息動員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產業的統籌規劃與協調;研究制定本市國民經濟和信息化工作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化建設總體方案、相關政策和技術標準;安排預算內信息化建設資金;負責審批或上報信息化建設的投資項目。
(十三)管理南安市物價局。參與研究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參與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係重大的、資源稀缺的、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的制定、審批及轉報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