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政策

南向政策

南向政策是1990年代台灣省地方政府啟動的一種外交和經濟政策,推動經濟投資往東南亞轉移,並意圖使用經濟力量擴張一些政治影響力。第一波南向投資在1993年。1994年3月,台灣當局通過《加強對東南亞地區經貿合作綱領》,先期包括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新加坡、越南、汶萊等七個國家,在經濟交流上得到不錯的效果。但到李登輝政府時代後期,大陸改革開放的群聚效應大幅增強,南向政策漸漸失效;尤其是在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後,令台商撤資不少。

2010年代後,隨著中國大陸工資及經營成本上漲,台商又逐漸增加對東協國家的投資,南向政策再度受到重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向政策
  • 外文名:southward policy
發展
隨著全球化浪潮,全球的貿易彼此依存度由1980年的28%上升至1998年的48%;台商整體對外投資規模隨著廠商全球化布局而逐漸擴張,由1980年的18億美元增至1989年的77億美元。尤其大陸的改革開放後世界工廠開始成形,吸引大量台商前往投資;李登輝政府希望減低此一集中現象,於是構思南向政策,提供輔導與優惠貸款吸引往東南亞投資的意願。 南向政策當初計畫是1993年起以三年為期,但在第一階段後於1996年底經過評估決定再延長三年,並擴大範圍;之後又為了因應東協整合趨勢,為了保持在東南亞的競爭力又再度延長了三年。
此政策一共延長了兩次,名義上延續至2002年。政策初期有些許成效1994年對東協的出口值從1993年的93.9億美元,增加到114.2億美元,年增率從11.4%成長到21.6%;1994年的進口值從1993年的69.1億美元,增加到86.4億美元,年增率從11.8%成長到25%。
政治方面實質的與菲、泰、印、星、馬雙方首長訪問,且進行經貿或能源部長級會議。菲、馬、越、汶、柬設立了“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簽訂了“投資保障協定”;並與星、馬、印、越簽訂了“避免雙重課稅及防杜逃漏稅協定”。
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後東南亞出現諸多經濟政治亂象,許多台商投資失利血本無歸,相比之下大陸市場和政策卻比較穩定,經濟開始大幅崛起,許多回響南向的台商觀念開始轉變。數年後效應開始顯現,台商東南亞投資從2001年的1418.29百萬美元快速下降到2002年的692.68百萬美元;同期與對大陸投資相比從2001年27.84億美元巨幅飆漲到2002年77.23億美元,占台商整體對外投資的百分比從2001年38.8%迅速上升至至2002年的53.35%,2004年後達到65%以上。尋求市場方面,1998年後,台灣省對東南亞反而呈現貿易逆超態勢,完全沒有效果,南向逐漸式微,中國台灣老三台中對南向宣傳的節目也逐漸淡出。
2015年9月,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外交使節酒會上揭露,未來民進黨執政後將會採取“新南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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