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通

南向通

南向通(全稱: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南向合作),是指內地機構投資者通過內地與香港基礎服務機構連線,投資於香港債券市場的機制安排。

2021年9月24日,“南向通”上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向通
  • 別名: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南向合作
  • 上線時間:2021年9月24日
發展情況,政策介紹,政策意義,

發展情況

2021年9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布聯合公告,決定同意內地基礎服務機構和香港基礎服務機構開展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南向合作,“南向通”於2021年9月24日上線。中國人民銀行還就“南向通”有關事宜發布了通知。通知稱,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境內投資者可通過“南向通”開展債券投資,標的債券為境外發行並在香港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種。“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出額上限不超過年度總額度和每日額度。“南向通”年度總額度為5000億元等值人民幣,每日額度為200億元等值人民幣。
2021年9月24日,香港特區政府發布新聞公報稱,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債券通“南向通”啟動儀式致辭。
2022年5月6日,央行深圳中支公告顯示,跨境理財通內地已報備試點銀行擴增至28家。深圳農商銀行入選深圳地區新增試點銀行名單,業務類型為南向通。該行成為具有“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業務資格的全國首家農商銀行。

政策介紹

一、“南向通”是指內地機構投資者通過內地與香港基礎服務機構連線,投資於香港債券市場的機制安排。
二、“南向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發展、推動內地與香港合作的又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內地機構投資者擁有更多的投資渠道,有利於穩步推動我國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有利於支持香港提升競爭優勢,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保持長期繁榮穩定。
三、“南向通”遵循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相關法律法規,遵守現行香港債券市場政策框架,不改變內地機構投資者“走出去”投資香港及全球債券市場的政策安排。“南向通”具體規則另行制定。
四、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監管機構各自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雙方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目的,在“南向通”下建立有效機制,及時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監管機構完善監管合作備忘錄,健全監管合作安排和聯絡協商機制,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五、內地與香港基礎服務機構應當按照穩妥有序、風險可控的原則,依法合規為市場各方參與“南向通”提供基礎服務,協助內地機構投資者充分了解香港債券市場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審慎評估投資風險並做好進入香港債券市場的準備工作。

政策意義

“南向通”的上線將有利於鞏固香港聯接內地與世界市場的橋頭堡與樞紐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可以預見,隨著“南向通”的上線,將進一步帶動“北水”南下,有力推動兩地債券市場蓬勃發展,促進香港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建設,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尤其是在當前美國和西方國家極力打壓香港、唱衰香港的背景下,“南向通”將為香港帶來新的發展機遇,必將提振香港社會和國際投資者對“一國兩制”和香港前景的信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