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停戰議和

南北停戰議和是指1911年12月18日,清廷代表唐紹儀與革命軍代表伍廷芳在上海舉行第一次會議。


11月27日,清軍攻陷漢陽後,武漢軍政府一片混亂。袁世凱認為和談時機成熟,遂請英使朱爾典電令漢口英領事出面,提議南北議和。湖北軍政府同意。12月7日,清廷任命袁世凱為議和全權大臣,袁世凱奏派唐紹儀為全權代表南下。雙方商定在上海舉行談判。20日,唐紹儀與伍廷芳簽署5條草約,主要內容為:召開國民會議,確定共和政體;優待清室;先推覆清政府者為大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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