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順慶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順慶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根據《南充市順慶區委、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充市順慶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順委〔2019〕143號)和《南充市順慶區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中共南充市順慶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關於南充市順慶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南順機改〔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南充市順慶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南充市順慶區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經信局,接受區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區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區經信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軍民融合辦相關工作,接受區委軍民融合辦的統籌協調。

區經信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順慶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 隸屬: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經濟、信息化、軍民融合和無線電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區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軍民融合和無線電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區工業結構調整,承擔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推進工作。
(二)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興區、工業強區戰略;參與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軍民融合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措施;貫徹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區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區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措施,制定並發布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建議,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七)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會同有關部門對中小企業擔保資金實施監管,負責制定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方案,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對國、省、市、區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區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對全區工業實施行業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擬訂汽車汽配、油氣化工、絲紡服裝產業集群和電子信息、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加快農產品精深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
(十一)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等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二)負責全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編制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十三)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
(十六)負責無線電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配合做好軍地間和縣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七)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區經信局的區委、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區經信局負責煤炭、電力運行調度管理工作,起草煤炭、電力運行調度管理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區發改局承擔全區能源行業規劃職責,重點負責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能源發展總量平衡。
2.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經信局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制定、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區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區經信局負責醫藥生產加工企業行業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辦)。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文秘、信息、工青婦、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檔案、保密、綜治、信訪維穩、精神文明、精準扶貧、統一戰線、後勤保障、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編報部門預決算,負責財務管理;負責單位內部審計;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組織實施宣傳和信息公開等工作;統籌單位全面深化改革、依法行政、規範性檔案審核等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日常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負責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推進區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制定行業區域總體發展規劃、專項發展規劃及重大產業布局;負責統計、監測、分析研判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制定下達工業經濟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民營工業經濟健康發展、大企業大集團培育工作;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統計等相關培訓工作。
(三)技術改造股。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畫,提出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建議;負責重點工業項目的推進實施;擬訂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組織推動政產學研聯合和重大關鍵平台共性技術攻關;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驗收,組織企業申報國省市技術中心和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微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推進中小微企業創業平台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開展中小微企業創業輔導培訓;負責制定有關項目監督工作措施,負責產融合作,搭建工業企業融資平台,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工業企業人才隊伍建設、技能人才培養等工作。
(四)安全環境與資源利用股(行政審批股)。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物資的綜合協調;負責成品油經營市場監管,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負責實施電力設施保護區施工作業許可,依法查處違反電力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以及違反成品油市場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監督、培訓全區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規章、技術標準的實施;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牽頭擬訂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產業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節能環保產業培育、行業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核;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
(五)信息化股。負責新一代信息技術、電子信息產業培育和產品製造、通信、大數據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參與處理信息重大安全事件;組織信息化企業申報國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協調通訊企業等有關工作事項和救災應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負責協調和管理全區無線電相關工作;牽頭協調軍民融合發展工作,承辦區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鹽業管理股。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及行業規劃、統計分析和監測行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處理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國省鹽業相關法律法規和食鹽專營政策,依法查處食鹽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食鹽供應應急預案,監督指導食鹽儲備;推進食鹽生產經營誠信自律體系建設;協同價格部門維護食鹽價格穩定。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及園區外工業企業黨建、思想、組織、作風和黨風廉政建設及群團工作。

人員編制

區經信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書記按有關規定配備;內設機構領導職數6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將原區經濟和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整體劃歸區經信局管理,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南充市順慶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南充市順慶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張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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