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統計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監督實施統計工作有關的制度和標準,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承擔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核算全區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分析研究全區經濟運行情況。
(三)組織實施全區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消費、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基本統計資料。
(四)承擔國家、省、市統計部門和區委、區政府布置、交辦的有關社情民意調查任務;收集提供社會動態、輿情信息以及人民民眾對重大決策、決定的意見和建議;收集人民民眾對社會熱點問題的認識和反映;了解提供區委、區政府決策部門所需要的信息及其他重要情況;針對領導關心的問題開展民意調查。接受社會組織委託的專項社情民意調查。
(五)負責管理區社會經濟抽樣調查隊和普查中心,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和專項統計調查,組織全區投入產出調查。
(六)建立健全全區統計
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鄉鎮、街道、區級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建設。
(七)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定期發布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負責全區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全區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資料庫系統,建立健全區級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服務業統計股
負責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健康服務業,交通運輸能源消費和港口吞吐量,企業研發與創新情況,文化產業等行業的統計調查工作;負責人口、工資、勞動力、科技等統計監測工作。參與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等統計調查。負責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調查資料,開展數據質量檢查與評估,進行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諮詢意見;參與重大國情國力調查。
綜合統計股
提供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整理、發布和編印全區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資料;監測預警全區國民經濟運行,並開展分析研究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指導、檢查、考核鄉鎮、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的統計業務工作和統計規範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
統計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總體規劃所指定的任務,負責指定全區統計系統資料庫建設方案,並牽頭組織實施;承擔和組織實施各項普查、重大專項調查的數據處理任務;區統計信息系統、網上直報系統和鄉鎮聯網系統。建立健全全區數據質量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對鄉鎮、街道和區級部門重要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負責對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進行執法監督檢查。負責調查和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接收和處理上級和有關部門移交的統計違法案件和統計違法問題線索,調查處理民眾檢舉揭發或舉報的統計違法線索。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辦公室(黨建辦)
負責組織協調處理局機關政務和後勤管理,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政務督辦和績效管理;擬訂局年度工作計畫安排、工作總結;承擔文秘文電、全局性會務、政務信息、來信來訪、目標管理、維護穩定、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黨建工作、
職業健康、紀檢監察、應急處理、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檔案、收發、保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區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區統計專業資格初審工作;負責全區統計從業人員資格培訓和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參與管理鄉鎮統計站的主要負責同志;負責管理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負責全區統計區域網路、外網等網站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區統計網路系統、數據的安全和管理。宣傳和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負責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處罰、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指導和協調
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綜合法規股(掛區統計執法隊牌子)
監測預警全區國民經濟運行;提供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整理、提供、發布和編印全區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資料,並開展分析研究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協助開展目標考核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和考核鄉鎮、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的統計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投入產出調查、民營經濟監測統計工作;建立健全全區數據質量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對鄉鎮、街道和區級部門重要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組織制定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組織實施全區統計調查業務的設計和監督管理;依法審批鄉鎮、街道和區級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組織全區統計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審批社會統計調查機構和項目以及涉外統計調查機構和項目;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
城市經濟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科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等統計調查,對產業園區、大企業(大集團)、優勢產業、重點建設項目、政策性資金項目、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等進行統計監測;組織實施全區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情況、旅遊業、人口、工資、勞動力、城鎮居民收支、服務業、全區社會發展基本狀況、科技進步與創新、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等統計調查,對億元市場、重點商貿企業等進行統計監測;組織實施全區能源、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對節能減排、單位GDP能耗、資源利用等進行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考核;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發展和社會管理統計監測評價;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資料,對主要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與評估,檢查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配合有關機構開展周期性普查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農村經濟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區農業、農村經濟、農民收支、鄉鎮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調查;對農村貧困狀況、退耕還林情況等進行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現任領導
南充市順慶區統計局局長:黃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