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順慶區財政局

南充市順慶區財政局

南充市順慶區財政局,是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順慶區財政局
  • 隸屬: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巨觀經濟等各項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區財政、稅收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參與擬訂全區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各項方針政策;擬訂全區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等;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負責區級非稅收入管理和財政專戶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預算編制,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編制全區年度預、決算草案和區級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對鄉鎮轉移支付制度。
(四)管理財政票據。
(五)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大平台建設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審核和編制匯總全區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管理區本級財政銀行賬戶和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制定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編制區級政府採購預算。
(六)研究提出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整建議,根據全區預算安排,確定全區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備、整合、調劑、共享、共用機制;負責管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審核批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產權界定等事項。
(八)擬訂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區建設投資的意見,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資金支出。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國內債務和政府外債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擬訂全區會計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及補充規定;指導和監督全區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按規定指導和管理全區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監督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四)制定全區財政幹部教育規劃;並負責組織好財政幹部培訓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五)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職責,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效能督辦、信息宣傳、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政務接待等工作;承擔機關的財務、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管理全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
預算股(掛行政審批綜合股牌子)
研究並擬訂區級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規章制度,擬訂編制年度預算的原則;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匯總年度部門預算,編制全區財政總預算,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匯總核准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批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研究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承擔與區人大財經委的聯絡和財政審計有關工作;負責政府債務的有關管理工作。貫徹國家稅收和省市地方性稅收政策和稅收征管制度,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協調與區國稅、地稅部門在執行稅收政策方面的工作關係,研究稅源和結構的變化情況,及時提出運用稅收槓桿調節經濟、調節收入分配建議,及時辦理符合國家政策的退稅業務。負責鄉鎮街道財政管理體制制訂;指導鄉鎮街道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畫;負責鄉鎮街道財政財務管理、消赤減債及財政所政務公開工作;審核、彙編鄉鎮街道財政年度決算;負責“鄉財區管鄉用”和鄉鎮街道財務收支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鄉村債務管理和指導村級財務管理。管理全區會計工作;指導管理全區會計人員培訓、考核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等。
國庫股
執行國家金庫管理條例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預算外會計制度及財政專戶會計制度,擬訂全區國庫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和辦法;負責全區財政資金籌集和調度,管理區級預算外資金專戶及其他財政專戶,審核預算內(外)資金用款計畫,辦理財政專戶資金的撥付;跟蹤分析全區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匯總上報全區財政收支旬報、月報和編寫全區財政收支執行情況;匯總編制區級部門決算和全區財政總決算,匯總批覆區級部門決算;管理區級財政預算內外及專戶銀行賬戶,管理和審批區級預算單位和鄉鎮(街道)財政所銀行開戶的開立和變更;研究和推行全區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執行政府採購法規,擬訂全區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管理評審專家、供應商信息庫;編制和審核全區政府採購預算;核准政府採購模式,監督管理政府採購行為。負責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接受和處理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負責建設、管理、維護機關金財網路、財政大平台;建立網路安全管理和運行管理機制。
綜合股(掛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牌子)
負責研究財政改革相關政策,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提出我區住房、物價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它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審批;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統一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管理;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區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審批有關部門預算外資金收支年度預算,統一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負責地方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村綜合改革政策;協調、指導、組織實施全區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擬訂改革及相關配套改革實施方案;督促檢查改革政策的執行情況;審查報批各鄉鎮綜合改革方案,審核報批改革配套政策及措施;參與擬訂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辦法及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監督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
行政事業股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經費的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管理相關專項資金工作;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制訂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發展的政策;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區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投資股
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等有關部門研究擬制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結)、決算審核及資金使用監督;對政府投資在項目實施中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效益考核;研究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
經建企業股
承擔工業、經貿、糧食等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擬訂全區經濟建設、商貿流通、交通運輸、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等財政政策;承擔歸口國有企業和財政投資企業的財務監管;負責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外國政府貸款的管理和償還工作,參與招商引資工作;承擔相關政策性補貼、專相儲備資金和專項資金管理,審核聯繫單位決算等。
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掛農業股牌子)
擬訂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編制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申報;統籌安排和管理全區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承擔涉農單位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承擔支農專項資金、財政扶貧資金和農口救災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支農項目申報、監管、驗收和效益考核;管理農口部門事業經費。
社會保障股
承擔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管理社會保障、就業、救助和醫療衛生財政資金;執行有關資金和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擬訂符合本區的具體管理辦法;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全區社會保障和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指導編制並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單位部門決算。
財政監督股
執行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制度,監督財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對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徵收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付與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收支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政紀律及打擊報復案件;監督檢查區級各單位執行《會計法》和財經制度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內部財務監督檢查等;承擔財政行政複議、聽證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何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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