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順慶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南充市順慶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南充市順慶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順慶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隸屬: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規範性檔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事業、旅遊業和文物保護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交流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我區特色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管理和指導文物保護利用、發掘與考古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宣傳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負責文管所建設、管理和相關業務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監督管理工作。
(九)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一)統籌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負責管理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協調推動中華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以及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和“引進來”工作。
(十三)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五)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區文廣旅局的區委、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負責上級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部門統一安排或授權、委託的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工作以及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履行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事項。

內設機構

產業發展股
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廣播電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的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協同相關部門,推動全域旅遊和生態旅遊。推進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紅色旅遊、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旅遊發展和鄉村文化振興工作。指導全區國家文化公園建設。負責全區國家A級旅遊景區、星級賓館、民宿、主題酒店、農家樂、鄉村酒店質量等星級評定管理工作。推動文化和旅遊產業項目開發及投融資項目建設。培育文化和旅遊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園區及基地建設。
公共服務股
擬訂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等基本公共服務建設規劃、政策和建設標準,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承擔全區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協調和推動工作。推動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負責農村廣播電視“村村響”、“戶戶通”建設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廣播電視節目評價的監督和協調工作。
文物保護和藝術推廣股
擬訂全區非遺、文物保護、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組織推動非遺保護、文物保護、文旅推廣及藝術事業規劃和政策的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物資源調查、記錄、確認、研究、申報、開發和宣傳等。開展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接地氣、順民意、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的創作,組織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文物、非遺展覽及交流等活動。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行銷體系建設,協調開展文化和旅遊國內、國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場所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指導社會文物管理、民間珍貴文物搶救、文物徵集、非遺保護傳承工作。
行政審批股(安全生產辦公室)
組織起草有關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規範性檔案,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安全、維穩、綜治、信訪、防邪工作、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與報備等工作。對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服務質量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負責全區旅行社的監督管理,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指導推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監督文化和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行政審批股承擔職責範圍內文化市場、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的行政許可、備案工作,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辦公室(黨建辦)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精神文明、雙擁、獻血和史志編纂等機關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擬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歐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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