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房地產管理局

南充市房地產管理局

南充市房地產管理局成立於1962年,現位於南充市順慶區市政府新區4號樓,南充市房地產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正縣級事業單位,市政府授權負責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政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房地產管理局
  • 所屬地區:南充市
  • 性質:國家機關
  • 管理範圍:房地產管理
機構簡介,主 要 職 能,內設機構,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地圖信息,

機構簡介

南充市房地產管理局成立於1962年,現位於南充市順慶區市政府新區4號樓,南充市房地產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正縣級事業單位,市政府授權負責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政管理。
局機關內設七科一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科、產業規劃與住宅發展科、房政法規科、計畫財務科、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科、信訪科。
下轄九個正科級事業單位。分別為南充市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管理中心、南充市房地產測繪所、南充市房地產檔案館、南充市房地產管理局駐高坪辦事處、南充市房地產管理局駐嘉陵辦事處、南充市房屋安全鑑定辦公室、南充市白蟻防治所、南充市房屋經營管理一所、南充市房屋經營管理二所。
現有職工總數341人,其中在職職工234人、離退休人員107人。

主 要 職 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房地產業與住宅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研究擬定全市房地產管理的政策措施、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查處違反房地產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的行為。
(二)負責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業管理,依法對市轄三區(順慶、高坪、嘉陵)房地產業進行直接管理,對五縣一市(西充縣、南部縣、儀隴縣、營山縣、蓬安縣、閬中市)房地產業進行行業管理與業務指導。
(三)組織實施城市住宅解危解困和城區危舊房改造;參與住宅小區總體規劃方案的評審和建成區的綜合驗收。
(四)擬訂全市廉租住房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廉租住房供應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房屋(包括農房)的產權、產籍管理工作,統一頒發市轄三區房屋權屬證書和市轄三區房地產檔案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測繪管理工作。
(六)負責房地產轉讓、租賃、抵押、典當、拍賣、商品房預銷售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對房地產價格評估、諮詢、經紀等中介服務實施行業管理;參與全市城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劃撥以及城市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擬定工作。
(七)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工作,審核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指導、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服務活動。負責全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房屋維修基金的歸集和使用;負責市轄三區房屋維修基金的歸集和使用。
(八)負責全市國家直管公房管理和城鎮房屋修繕政策指導;頒發房屋修繕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指導單位自管房、城市私房管理及落實私房政策工作。
(九)負責城市房屋安全鑑定和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制定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監督指導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審查裝飾裝修企業資質;負責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十)監督、檢查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公布城市房屋市場指導價和公有住房租金標準,並監督、指導貫徹實施;受財稅部門委託、做好房地產有關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組織、紀檢監察工作;指導行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辦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協調、聯絡,會同業務科室開展政務工作調研;
2、起草全局性的重要文稿,審核局發檔案、材料;組織協定相關科室和局屬單位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3、負責局機關文書檔案的管理,並對局系統各單位文書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4、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辦公用品的採購、分發、保管及全局車輛管理、安排、維修;
5、負責全局保密、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及機關的政治學習、機關建設工作;
6、與相關科室一道做好全局目標管理工作和機關效能建設;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科
1、落實省和市級組織、人事部門的工作部署,管理全局的機構設定工作;
2、承擔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用人計畫、人事管理、政治思想、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3、負責全局各類人員的考核、晉級和工作崗位的調整工作、幹部的培訓、考察、選拔、任免工作;負責局系統編外聘用人員的錄用、契約管理、社會保險工作;
4、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考核、鑑定、獎懲工作及全局職工工資調整、審核、簽發及局系統專業技術職稱申報的相關工作;
5、負責局系統幹部的日常教育和監督管理;
6、負責定點幫扶相關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計畫財務科
1、負責編制局系統年度收、支計畫和財務預、決算,對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2、組織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組織對有關項目進行立項和竣工決算的審計;
3、負責局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監督、檢查;
4、會同相關科室做好局系統國有資產的購買、監督、管理和局系統內的財務審計、統計;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房政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1、負責全局法規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報批;
2、負責全局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置;
3、負責全局的房地產業務培訓和法制教育、宣傳、培訓工作,指導和監督房地產交易備案、房產測繪和檔案管理,房地產交易管理和房地產市場培育管理;
4、負責全市地產中介服務管理工作,具體承擔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新辦資質審批、年檢和資質備案;中介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執業培訓;房地產中介協會業務指導等工作;
5、負責全市房屋租賃管理;
6、指導局屬相關單位做好商品房預售、銷售過程中投訴和糾紛的調處;
7、派員進駐政務服務中心,辦理行政審批(許可)事項;
8、負責制定我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督管理的相關政策;負責市轄三區商品房預售款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預售款監管的行為;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住房保障科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有關法規、規章、政策;
2、負責擬定我市住房保障和棚戶區改造等相關政策,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組織協調,對各縣(市)、區政策實施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全市住房保障的宣傳、調研和統計工作;
5、承擔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
6、檢查指導各縣(市)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的業務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科
1、擬訂全市物業管理實施意見,對全市城鎮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負責物業管理企業機構審查、人員培訓等工作;
2、負責學習宣傳貫徹國、省、市物業管理政策法規,開展工作調研,擬訂我市物業管理髮展規劃,擬定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規範性檔案;
3、指導、監督市轄區內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對全市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政策指導;
4、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和信用記分管理;指導物業承接查驗工作及市轄三區物業承接查驗備案管理;負責指導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工作及新建項目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備案管理;負責市轄三區物業服務用房和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的備案管理;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優秀小區創建和考評管理;負責指導市轄三區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協調局屬辦事處依法查處物業管理和住宅室內裝修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處理有關信訪矛盾糾紛;
5、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物業管理的建議和提案工作;指導和監督市物業管理協會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信訪科
1、接待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事項;
2、承辦省、市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信訪事項;
3、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項;
4、負責12345市民服務熱線、信訪網上服務中心繫統的信訪事項;
5、配合市信訪局協調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群體性事件及非正常訪,處置來市、到省、進京上訪;
6、配合協調相關部門對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
7、負責對全市房地產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產業規劃與住宅發展科
1、負責市直轄區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
2、負責全市白蟻防治和房屋安全鑑定的行業管理工作;
3、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住房制度改革科
1、負責上級房改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政策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房改方案及有關配套辦法,審查各縣(市)、區房改實施辦法,指導各縣(市)、區房改業務工作;
2、負責對房改工作的政策宣傳、諮詢、指導;
3、負責房改信訪和房改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負責科室內房改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市屬及駐市中央、省屬單位出售公房、集資合作建房等房改日常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一)南充市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管理中心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交易與產權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檔案等政策規定,加強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活動的監督檢查,調處房屋交易糾紛,查處房屋交易違法活動。
2、負責順慶轄區內房屋交易(轉讓、抵押)的審核和備案、存量房契約網簽和存量房資金監管;
3、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負責順慶轄區商品房現售備案、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審核、發證,負責商品房契約網簽、備案和預售商品房預告備案;
4、負責市轄三區房產預(實)測繪成果審核備案、順慶轄區樓盤表房源核驗和房產測繪業務指導;
5、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房地產檔案館
1、貫徹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擬定相關的規範性檔案。
2、負責收集、保存、整理、調閱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檔案;負責綜合開發利用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檔案,為房地產管理和社會各界提供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資料查詢、複製利用服務,充分發揮其在城市建設和管理中的作用;
3、負責檢查、指導和督促市轄三區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檔案的形成、歸檔、補充和移交;
4、負責市轄三區商品房網上籤約備案工作;負責全市房屋交易與產權檔案管理、商品房網上籤約備案人員的業務培訓與考核;
5、負責全市房地產信息的收集、統計;
6、負責縣(市)房地產檔案管理、商品房網上籤約備案的業務指導;
7、負責全局信息化建設以及硬體、軟體、數據維護管理相關工作;
8、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順慶辦事處
1、負責順慶區內的有關房地產管理,保證黨和政府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2、負責順慶區房屋租賃備案;
3、負責順慶區內房屋的物業管理驗收、檢查、監督、指導工作;
4、負責順慶區中介機構資質管理的初審、備案;
5、負責對順慶區房屋租賃、物業管理、中介管理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6、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高坪辦事處
1、負責高坪區內的房地產管理,保證黨和政府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2、辦理高坪區內房地產交易備案和房屋產權產籍收件、初審和複審業務;
3、負責高坪區內房產權屬轉移、抵押、租賃,培育和發展房地產交易市場;
4、負責高坪區內商品樓盤的市場監管、檢查工作以及辦理商品樓盤預售許可的收件、初審業務,受市局委託代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商品房契約備案;
5、負責高坪區內房屋物業管理驗收、檢查、監督、指導以及白蟻防治的把關;
6、負責高坪區房地產中介機構資質管理的初審、備案,查處區內違反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法律法規行為;
7、認真做好高坪區內住房解危解困;
8、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嘉陵辦事處
1、負責嘉陵區內的房地產管理,保證黨和政府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2、辦理嘉陵區內房地產交易備案和房屋產權產籍收件、初審和複審業務;
3、負責嘉陵區內房產權屬轉移、抵押、租賃,培育和發展房地產交易市場;
4、負責嘉陵區內商品樓盤的市場監管、檢查工作以及辦理商品樓盤預售許可的收件、初審業務,受市局委託代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商品房契約備案;
5、負責嘉陵區內房屋物業管理驗收、檢查、監督、指導以及白蟻防治的把關;
6、負責嘉陵區房地產中介機構資質管理的初審、備案,查處區內違反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法律法規行為;
7、認真做好嘉陵區內住房解危解困;
8、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南充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1、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政策宣傳、諮詢、受理投訴;
2、監督指導縣、市(區)及業主委員會維修資金政策的實施;
3、負責市轄三區維修資金的開戶、收繳、更名、過戶、糾誤;
4、負責市轄三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事前核實、事中監督、事後決算、核准支付;
5、負責稽查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6、負責市轄三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分戶核算、計息、查詢及資金的籌劃運作、保值增值;
7、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房屋安全鑑定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鎮房屋安全管理政策、規定;
2、負責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及從業人員的登記備案;
3、負責市轄三區城鎮既有房屋的安全鑑定;
4、負責組織房屋安全鑑定從業人員的業務和技術培訓;
5、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南充市白蟻防治所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鎮房屋白蟻防治政策、規定;
2、負責市轄三區城鎮房屋白蟻防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掌握和監控全市的蟻情動態和活動規律;
4、指導和檢查五縣一市的房屋白蟻防治工作。
5、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房屋經營管理一所
1、負責對順慶下半城的直管公房進行經營管理;
2、負責房租徵收及房屋租賃管理,加強對直管公房及設備的維修養護;
3、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的產權產籍管理,使固定資產保值增值;
4、負責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和房屋解危解困,確保房屋的住用安全;
5、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房屋經營管理二所
1、負責對順慶上半城的直管公房進行經營管理;
2、負責房租徵收及房屋租賃管理,加強對直管公房及設備的維修養護;
3、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的產權產籍管理,使固定資產保值增值;
4、負責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和房屋解危解困,確保房屋的住用安全。
5、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楊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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