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參與研究擬訂有關政策、規範性檔案以及相關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承擔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政管理職責。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參與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參與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制定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交易及權屬管理、房地產檔案、房屋租賃、房屋面積審核管理、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對市轄區房地產業進行直接管理,對縣(市)房地產業進行行業管理與業務指導。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參與擬訂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擬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公共租賃住房供應體系;參與擬訂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地方性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導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承擔建立全市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擬訂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全省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參與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及裝飾裝修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建築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含消防工程)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全市辦理施工許可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
(六)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諮詢業(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勘察設計諮詢質量的責任。參與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和技術政策、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備案;指導市政工程測量和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指導村鎮和農村建設抗震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七)承擔指導城鎮建設的責任。參與擬訂城鎮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鎮燃氣、城鎮供排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八)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參與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導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管理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建、重建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組織實施建設領域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及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十)承擔貫徹執行市級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制”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市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根據委託管理市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中心。
(十一)制定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市級建設行業民間組織工作;指導建設系統的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
(十二)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的市委、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南充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由市水務局管理調整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行業指導管理。
2.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不再承擔相關行政職能,交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機關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十六)與市城管執法局有關職責分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為城市供排水、節約用水、城市污水處理工作的行業主管部門,指導縣(市、區)的城市供排水、節約用水、城市污水處理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污水處理費徵收和管理、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市級事權範圍內排水管網及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
領導分工
羅加福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計畫財務科,聯繫市房管局。
龐騰科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建築市場管理、安全生產、行政審批、散裝水泥推廣等工作。分管局建管科(安辦)、行政審批科及市質安站、城建支隊、散辦。聯繫建築業協會。
馮祥權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村鎮建設、建設人才培訓、北湖和濱江景區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分管局村鎮科及市建設人才培訓中心、市北湖公園、濱江公司、直屬建管所。聯繫市建設信息協會。
張世民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城市建設、城鎮園林綠化等工作。分管局城建科、園林科、市政工程處、園林處、代建中心、城投公司。聯繫市燃氣協會。
楊林江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住房保障和房地產業管理、房屋徵收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計畫財務(含內部審計)、協助局長聯繫市房管局。分管局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科、房屋徵收管理科、力匯工作組。聯繫市房地產業協會。
彭德勇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負責紀檢監察、行政執法、機關效能建設、信訪維穩等工作,分管局執法監察科(信訪科)、市城建檔案館。
張智堅 黨委委員、系統機關黨委書記 負責組織人事、職稱評定、機關黨建、群團、精神文明建設、對口幫扶等工作。協助副局長分管市建設人才培訓中心。分管局人事科、機關黨支部、工會、團委、婦委會。
總工程師 負責勘察設計市場管理、建設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建築節能和牆體材料革新等工作,分管局設計與科技科(節能牆改辦公室)、市設計院。協助副局長分管局城建科、代建中心、質安站。聯繫市勘察設計協會。
楊 軍 助理調研員 負責城鄉環境治理、招投標造價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長處理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日常事務、分管市招投標造價管理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協調、督查督辦、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管理;負責重要文稿草擬與審核、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協調、新聞宣傳、目標管理、外事、機關後勤服務;負責全局政務公開和網路輿情管理;按規定指導城鎮建設檔案工作;統籌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行業)發展規劃;綜合管理中央和省、市級財政用於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的各種專項資金;協調、組織和籌措建設資金;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住宅維修資金、房屋預售資金等專項資金管理;承擔局統籌利用外資有關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財稅、價格政策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落實;組織局直管項目的立項論證、審核和報批;負責行業經濟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審計科)。
負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與改革的政策研究,組織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立法規劃、計畫,組織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和報備;承擔法制建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和監督工作;負責銜接辦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的移交和處置;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和監督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民問組織工作。
(四)住房改革和保障科(房屋徵收科)。
組織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危舊房及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市本級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資金和棚戶區改造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市轄區直管公房經營管理的監督檢查;負責辦理市屬及駐市中央、省屬單位直管公房、集資合作建房等房改日常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住宅、危舊房及棚戶區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住房改革、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和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的監督檢查和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的資格審查。
(五)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參與擬訂全市房地產業相關政策、發展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開展房地產市場監測、市場分析並發布市場信息;負責規範房地產交易秩序;負責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負責房產面積測繪成果審核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商品房買賣契約簽約、預售契約備案、房屋買賣契約網簽備案、房屋租賃備案、房屋交易資金監管等房屋交易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轄區房地產檔案管理、白蟻防治工作;指導和檢查各縣(市、區)房地產市場管理相關工作。
(六)物業管理科。
參與擬訂全市物業管理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住房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屋安全鑑定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市轄區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及中標結果備案;負責市轄區物業服務用房和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的備案管理並指導物業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行;會同價格管理部門制定物業服務等級和指導價格、收費標準;指導市轄區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指導物業管理優秀小區創建和考評管理;指導市轄區物業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行;指導全市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指導縣(市、區)城鎮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
(七)建築管理科。
參與擬訂建築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行業政策並監督實施;監督執行招標代理、建築施工、工程擔保等企業市場準入與清出管理的規章制度;擬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標準定額和造價管理制度;負責建築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建設類企業及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組織出省出境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和省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負責編制和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招投標活動管理和行政監督;負責散裝水泥發展和套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國家、省、市投資工程的造價;參與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和造價人員的資格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政審批事項政策的制定並實施資質動態監督檢查。
(八)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
參與擬訂全市建築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揚塵防治、竣工驗收備案、建設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檢測和鑑定行業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企業和監理企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消防的驗收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的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全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綜合監督管理和考核;負責全市與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的普及工作;負責市屬辦理施工許可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負責對全市建設工程材料、產品質量檢測進行監督抽測;組織或參與重大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監督人員的考核工作;指導各縣(市、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建築工人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參與相關行政審批事項政策的制定並對工程項目實施動態監督檢查。
(九)設計與科技科。
參與擬訂勘察設計及其諮詢業、行業科技發展、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發展規劃、產業及技術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規範勘察設計及其諮詢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組織工程建設地方設計標準的編制、審定和推廣;組織行業科技項目研究開發和對外科技項目合作;指導國省重點建設項目、財政出資項目和特殊規定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防震減災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產品認證和推廣套用;指導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指導行業信息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政審批事項政策的制定並對勘察設計諮詢單位實施動態監督檢查。
(十)城市建設科。
參與擬訂城市建設發展規劃與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歷史文化名城的審核報批、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城市供水和排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供水和污水處理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市本級城建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城建板塊重點項目實施計畫的編制、統計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城市景觀照明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市級政府非投資項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建設發展,指導城市道路(含橋樑)、供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燃氣、城市照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城市雙修”工作;指導縣(市、區)政府非投資項目代建管理工作。
(十一)村鎮建設科。
參與擬訂村鎮建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歷史文化名鎮(村)的審核報批、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村鎮建設試點工作;負責局直屬村鎮建管所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農村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建、重建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鄉鎮排水和污水設施建設管理。
(十二)行政審批科。
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依據相關政策規定擬訂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審核)的具體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執行建設類企業(單位)資質標準、註冊人員資格管理的實施辦法;參與對建設類企業、註冊執業人員市場行為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十三)人事科。
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編制行業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和申報工作,指導全市建設行業執業人員資格管理;指導行業職工培訓、技能鑑定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四)信訪科。
負責承辦信訪交辦件的處理;接待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等各類信訪事項;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項、突出問題、群體性事件及非正常上訪;負責對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矛盾糾紛大調解相關工作;負責行政效能投訴和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南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 37名,紀檢監察單列行政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1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3名。
直屬單位
南充市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中心
南充市建設工程招投標造價管理處
南充市建築勘察規劃設計院
南充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
南充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南充市城市建設檔案館
南充市建設人才培訓中心
南充市北湖公園
南充市濱江景區管理有限公司